辭主席聲明藏貓膩「讓民眾黨陷兩難」柯文哲:我被抓真是台灣的悲哀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到收押禁見。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到收押禁見。 圖:張良一/攝(資料照)

[Newtalk新聞]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假帳案等多項弊案遭羈押禁見,日前透過律師聲請解除通信禁令,柯文哲自稱「一人政黨開始,不能一人政黨結束」,上週獲法官裁准將辭黨主席的聲明交付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雖被黨內慰留,但他正面臨最重無期徒刑的追訴,如今想卸下黨主席一職似乎難以如願。鏡週刊報導引述消息人士說法揭露柯文哲抱怨,當年他的阿公被國民黨抓去,如今228事件受害者家庭出身的他也被抓「真的是台灣的悲哀」。

鏡週刊指出,柯文哲是向法院聲請交付辭職聲明給周榆修獲准,至於准不准辭,是柯文哲與民眾黨之間的事,知情人士分析,法院是否裁准柯文哲解除禁止通信簽辭職聲明,首先要考量柯文哲簽聲明交給周榆修是否為有效的法律行為,若無效,就會駁回,因此要先看民眾黨黨章對於辭職的規定,比方說,若黨章規定「黨主席辭職要親自當面向黨代表提出」,因柯文哲遭羈押,不可能親自當面請辭,柯文哲的聲請就會被法院駁回。

鏡週刊續指,因民眾黨章只有規定黨主席請辭後的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方式,法官認為,依法理,柯文哲親筆簽名聲明請辭的書面送給黨祕書長後,即是「意思表示到達,生辭職效力」這是指柯文哲交辭職聲明給周榆修時就能傳達有效辭職意思,並非代表辭職生效,民眾黨要不要准柯文哲辭,法院無權干涉。至於柯文哲何時將聲明寄給周榆修?以何種方式交付?辭職是否成立?若柯文哲想過一陣子再辭,可暫不將聲明交給周榆修?他都可以自行決定,法院無權干涉。

根據鏡週刊報導,知情人士披露,柯文哲9月5日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之後,面對檢調詢問關鍵金流等問題多以「我不知道」、「無法回答」回應,聲稱自己不管錢、在結婚第一晚就把存摺及印章交給太太陳佩琪,不然就要吵架,堅稱自己遭到「政治迫害」、「羅織罪名」,還重提自己是228事件受害者家庭出身,當年他的阿公被國民黨抓去,如今他被抓「真的是台灣的悲哀」。

此外,柯文哲也辯稱,自己是醫生,都在救人,不會害人,也不會貪汙,並反問:「難道醫生會為了賺錢就多割病人一塊器官嗎?」但他的這套供詞,反成為避重就輕、不敢面對案情的鐵證。民眾黨人士透露,近日黨內討論柯文哲起訴後的答辯方向時,針對柯文哲宣稱,前總統李登輝生前曾交代他,台灣要有兩個本土政黨,要柯文哲努力,以及民眾黨要活過十年,以利和民進黨競爭,宣稱柯文哲的所作所為是為了台灣第三勢力的長期存在,因此不可能貪汙。

報導提到,柯文哲對於京華城案一再否認犯罪,但專案小組掌握柯市府2017年前曾舉辦居住正義論壇,討論京華城放寬問題,當時於晶華酒店會場舉辦,柯文哲一開場就強調「問題如果不解決,以後問題就會解決你!」並指稱「放手就會有百億的問題」,沒想到,柯文哲後來態度大轉彎,先是通過560%容積率,後來還暴增至840%,形同自己打自己嘴巴,這段論壇談也將是柯文哲「明知違法」的起訴關鍵證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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