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KTV興起 背後卻隱藏黑暗面!
記者方昱翔、馬家豪/採訪報導
繼夾娃娃機之後,最近一年「電話亭KTV」逐漸興起,在全台遍地開花,不論在車站或百貨商場,都可看到許多年輕人進入小小電話亭歡唱。但在巨大商機的背後,卻暗藏「著作權被侵犯」的黑暗面,到底多嚴重?為您深入剖析。
▲獨立的迷你KTV出現在各大商場或百貨公司。
好友一塊開唱,是人生一大樂事。同樣是唱KTV,如今有更方便的選擇。以前唱歌只能去大型KTV唱,現在就有業者推出迷你型KTV,只要簡單幾個小步驟就能夠唱。進到像電話亭般不到2坪小小空間,就是一間獨立KTV,投入銅板選擇模式,在螢幕上點選就能盡情歡唱。
迷你KTV其實是先在中國興起,商機換算台幣高達300億,有業者看準市場引進台灣,開在百貨公司或者影城旁邊,瞄準的就是「寂寞經濟」與「碎片時間」運用,在台的商機高達20億台幣。
▲迷你KTV自中國興起。
來台不到2年,形成一股旋風,迷你KTV收費一首歌約3分鐘左右,30~50元不等。相較傳統KTV,以包廂時間計算,最便宜一小時350元,但以同樣歡唱1小時來看,迷你KTV花費將近一張千元大鈔,業者賺的幾乎是傳統KTV的3倍,難怪電話亭KTV短短時間攻佔各大商場。
▲迷你KTV利潤高。
迷你KTV業者黃子奇:「我們加盟方式大概分2種,一種就是一樣都會做現場的評估,然後你如果說這個地方評估是可以的,那我們就是版權費用、租金還有電費,一人各出一半,然後開出來的金額就是共享這樣子。然後第2種就是純租賃的模式,租金從20800~29800不等,那就是看我們的租期大概是多久。」
▲迷你KTV業者表示,加盟方式分兩種。
但其實迷你KTV技術門檻不高,系統容易複製,一旦民眾新鮮感消失,不無可能像「娃娃機」一樣,形成泡沫化現象,然而迷你KTV的隱憂還有版權疑慮,台灣部分業者沒有取得完整著作權。
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法務經理范佩珍:「經營電話亭KTV,依照智慧局的解釋,他使用到的權利包含前端的重製權,以及後端的公開演出,如果他是透過網路或雲端傳輸音樂,那還包含了公開傳輸權。因為MUST我們只有管理公開權,不管理重製權,所以即便跟MUST拿到權利,也只限於完整權利的一部分。」
▲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法務經理表示,業者時常沒有拿到完整版權。
簡單來說迷你KTV的授權大致上分為3種,包含重製權、公開演出權,跟公開傳輸權。然而台灣有部分業者向中國購買機台後,後續只向著作權協會取得公開權,但授權取得不完整,為何還能持續營業?
▲KTV版權分成以上三種。
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法務經理范佩珍:「著作權法現在規定的公訴罪,只有光碟的盜版,在網路的侵權部分則沒有相關的公訴罪的規定,因此我們覺得或許可以從著作權的修法的角度,來調整或維護這個市場的秩序。」
法律規定不夠嚴謹,讓業者大膽遊走灰色地帶,有恃無恐。
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理事長林婷蘭:「比方說他們(迷你KTV業者)只來跟協會取得權利,他們就對外聲稱我已經取得權利,那你像一般普羅大眾不了解的人,他當然以為你已經取得權利了,事實上在這個中間當重製權沒有取得,擁有重製權的人也許已經提告了,但是你這個提告的過程之中,如果還沒有判下來,那當然就繼續經營啦,那一般消費者都不知道阿。」
▲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理事長認為消費者常不清楚版權問題。
消費者搞不清版權問題,但這卻是靠版權費賴以維生的詞曲創作人心中的痛。像是創作熱門金曲「以後別做朋友」的作詞人吳易緯,就是受害者之一。
作詞人吳易緯:「某些權利沒有完整取得,那對於我們造成最大的影響就是說,我們也會少了我們可以生活的重要來源。」
因為只要有合法授權,協會扣掉11.5%的管理費後,剩下的88.5%將回歸到作者。另一位詞曲創作人陳鈺羲,創作了「不曾回來過」,歌曲紅遍兩岸三地,也難得在媒體前露臉,公開呼籲業者取得合法授權。
▲版稅會分給協會與詞曲創作人。
詞曲創作人陳鈺羲:「我們如果沒有取得授權的音樂,在外面使用的話,對作者來說就是不會有收入,希望他們(迷你KTV業者)有這樣的認知,就是說希望他們可以去知道一些管道,去取得完整的授權。」
▲詞曲創作人陳鈺羲表示若音樂沒有得到授權,作者就不會有收入。
正當迷你KTV蓬勃發展,在全台遍地開花,但巨大商機背後卻藏著黑暗面,使創作人權益被犧牲、被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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