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球員兼裁判 宜縣通過調整損鄰自治條例須送議會審議通過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為避免損鄰事件,因由開發單位委託建築師或營造廠技師判定建物有無危及公共安全,被外界質疑「球員兼裁判」,十四日縣務會議通過「宜蘭縣建築物施工中損壞鄰房爭議事件處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陳情人得另指定鑑定單位會同,確保自身權益。全案須送宜蘭縣議會審議通過才能實施。
損鄰事件現行的條文為:主管建築機關接獲損鄰事件陳情後,應以書面通知陳情人、起造人、監造人、承造人及其專任工程人員會勘;承造人之專任工程人員及監造人,應分別判定損鄰事件是否因施工所致及有無危害公共安全情事。縣府認為這種作法容易引起爭議,因僅由監造及承造單方認定責任歸屬,易滋生判定結果不公疑慮。
建設處長潘亮宇補充說,目前的作法就是接獲陳情後,縣府會會同陳情人,工地建築師、工地營造廠的專任工程技師一起到現場,看這房子裂的怎麼樣?是否有公共安全疑慮?但民眾有時候會覺得,縣府找的都是工地建築師跟技師,會不會有偏頗不公正?雖然工地建築師、技師有他的專業,應從客觀角度去看工地施工是不是真的造成民房損害,但民眾觀感不是這樣。
潘亮宇表示,因此縣府特別修正相關條文,除承造方,縣府建管單位也會指定第三方公證單位,民眾也可以找信賴的公會技師,比如建築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等,一起到現場看建築物安全與否?這樣就有更客觀的角度來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