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制定虛擬資產專法草案 無照虛擬幣商最重恐面臨7年刑責

金管會日前宣布,將分4階段納管虛擬資產業者,並於去(2024)年11月開始施行「登記制」,規範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 簡稱VASP)須完成營業登記。

而在納管業者的4個階段當中,分別包含第1階段依照《洗錢防制法》納管,規定VASP業者須向金管會完成法遵聲明;第2階段設立VASP公會,訂定指導原則、自律規範;第3階段於《洗錢防制法》訂定子法,增訂「登記制」。

依據金管會於立院審查報告中指出,目前已遵循《洗錢防制法》完成法遵聲明的VASP業者共有26家,業務型態包括交易所、買賣平台、實體店面、虛擬資產自動櫃員機(BTM)及託管系統商;另外,尚有24家VASP業者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最慢須在今(2025)年3月底前向金管會辦理,並於9月底前完成,屆時未完成者將不得繼續經營業務。

至於納管的第4階段、也就是目前金管會進行中的專法制定,草案中研擬改採「特許制」規範VASP業者,也就是未來虛擬資產業者若要進行比特幣等虛擬資產的買賣交易,都須事先向金管會申請核發執照後才能承作;若未經核准經營而開辦者,將參考《證交法》與《期交法》規定,最重恐面臨7年刑責。

金管會預計將於今年2月邀請專家學者、VASP公會與業者等召開公聽會,並依外界意見調整條文草案後辦理法規預告,於6月底前將專法草案呈報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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