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旅外回台爽用健保將廢 律師曝案例:衝撞體制大成功

健保「停復保制度」將於12月23日廢止,律師林智群分享,一名僑胞回國後不滿被要求繳健保,竟跑去打官司,最終法院認定停復保制度違憲,如今停復保將廢,讓他戲稱「衝撞體制大成功」。

<strong>健保「停復保制度」將於12月23日走入歷史。(圖/報系資料照)</strong>
健保「停復保制度」將於12月23日走入歷史。(圖/報系資料照)

衛福部研擬,健保「停復保制度」將於12月23日走入歷史,民眾出國期間一律繼續繳納保費,出國就算超過6個月也不能辦「停保」。而12月22日為停復保申請最後一日。健保署長石崇良說,健保停復保制度將全面取消,每年約可挹注23.6億元健保收入。

律師林智群23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健保制度針對海外人民,本來規定如果出國超過6個月停保,回台時,健保局會自動幫你復保,要求繳幾個月健保費,讓你可以使用健保,因為台灣醫療水準高,跟歐美國家相比又便宜,因此不少海外人民回台時,都會安排看診或做檢查、看牙齒。

林智群分享一個案例,有一位僑胞李女士回台看爸爸,接到健保局通知要繳一個月749元(合計2個月1498元)的健保費,李女士不爽,就提行政訴訟敗訴,最後打憲法訴訟。然後111年憲判字第19號判決就說,健保局這個規定沒有法律授權,違憲。

林智群指出,本來的解決方式是,應該修法,訂一個授權條款,讓那個細則變成有法律授權,合憲。「結果健保署決定不修法,乾脆把原本的『停復保制度』廢掉,以後就算是出國,還是要繼續繳健保費,沒什麼『出國就停保,回台再復保』這回事。」

林智群認為這樣比較公平,因為「繼續要加入健保就是要一直繳健保費,怎麼可以說你出國就不用繳?或等到『有需求』再繳?(很多人是有醫療需求才回台,這樣其實也有道德風險、逆選擇的問題),你有房子,難道出國就不用繳房屋稅、地價稅嗎?」

文末,林智群也打趣說,「最後還是要感謝李女士,為了1498元打官司,幫大家爭取到『出國也要繼續繳健保費』的待遇。」

林智群律師臉書全文。(圖/翻攝林智群臉書)
林智群律師臉書全文。(圖/翻攝林智群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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