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濫用 藍籲推救護車分級收費
急重症議題發酵多日,國民黨立委洪孟楷2日呼籲政府,應落實救護車急診分級收費制度,避免資源濫用。為反制急診室暴力傷害等妨礙醫療行為,國民黨立委顏寬恒等人也提出《醫療法》修正案,大幅提高罰則及刑責。
針對近來急診亂象,洪孟楷指出,現行制度已讓護理人員疲於奔命,離職潮加劇,政府應從制度面改革,而非停留在作秀視察。目前救護車派遣困難,消防局因人力短缺無法即時應對OHCA(到院前心跳停止)等重症患者,甚至需遠距調度,影響黃金救援時間。
洪孟楷建議,政府應落實救護車急診分級收費制度,確保急救資源優先提供給真正需要的病患,避免資源濫用。他也主張,應透過敬老卡、身心障礙卡點數補助,鼓勵非重症患者搭乘計程車就醫,減少救護車濫用。
此外,急診第一線工作人員搶救病人,卻常遭受到暴力、脅迫、恐嚇、侮辱等行為妨礙醫療業務執行,甚至受到傷害。顏寬恒等人日前也提案修正《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條文,將加重相關罰則。
修正案明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干擾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違者從現行處3萬至5萬元,提高為5萬至15萬元。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等方法,妨害醫療或救護者,刑期提高為6月以上5年以下,若因而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