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菡稱木可是給「勞務報酬」 律師:若分潤又強辯是犯後無悔意
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台北市議員「學姐」黃瀞瑩、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被質疑透過「折扣碼」抽佣,恐違反政治獻金法恐從證人轉為被告。不過,陳智菡稱,木可確實有給「勞務報酬」,但不是酬庸。律師黃帝穎今(18)日表示,法律上,政治收入完全沒有營利空間,所以木可被法院裁定扣押犯罪所得,如果拿木可分潤又強辯「勞務報酬」,只會被認定犯後毫無悔意!
陳智菡、許甫、黃瀞瑩、吳怡萱等人昨天都被檢調傳喚,根據《聯合報》報導,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銷售手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給黃瀞瑩等人後,會獲得「折扣碼」能購買KP競選小物,而黃瀞瑩等人就從中抽佣分潤,而抽佣的錢疑來自政治獻金,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黃瀞瑩、陳智菡、許甫、吳怡萱4人恐由證人轉列為被告。
陳智菡今天出面受訪時稱,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競選期間競選小物一部份進入政治獻金,最後期木可競選小物就是純粹商品販賣,不是所謂政治獻金」。她還說,「木可確實有給勞務報酬,宣傳、出席活動會給我們勞務報酬金額」,根本不是抽傭、網紅帶貨。
「柯文哲競選團隊淪老鼠會!?」黃帝穎表示,木可公司近4000萬元被法院裁定扣押,代表檢察官提出具體證據,說服法官木可金流為犯罪所得,法院才會裁定扣押,木可不敢提抗告,犯罪所得已扣押確定。
黃帝穎指出,更扯的是,今天報載柯文哲的競選商品,成為木可公司賺大錢的營利收入,然後柯文哲多位競選幹部以「折扣碼」大賺分潤?儼然政治老鼠會?「抽佣分潤木可犯罪所得將淪柯文哲公益侵佔罪共犯」,黃帝穎強調,依據「政治獻金法」及「政黨法」規定,政黨及候選人的政治收入,最終只能進政治獻金專戶。
黃帝穎說,法律上,政治收入完全沒有營利空間,所以木可被法院裁定扣押犯罪所得。黃帝穎提醒,如果拿木可分潤又強辯「勞務報酬」,只會被認定犯後毫無悔意!柯文哲的競選幹部是否拿木可分潤,金流是判斷共犯的關鍵證據,刑法「公益侵佔罪」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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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快新聞/陳智菡稱木可是給「勞務報酬」 律師:若拿分潤又強辯是犯後毫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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