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菡認「木可有給報酬」嗆檢「入人於罪」卓冠廷轟:一點羞恥心都沒有
[Newtalk新聞] 北檢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有媒體報導,民眾黨用「網紅帶貨」的方法,再用「折扣碼」發送KP競選小物抽佣,抽佣的錢疑來自政治獻金,恐違反政治獻金法。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18)日反駁,木可小物是販售行為,非政治獻金,還嗆檢方「入人於罪」。對此,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今(18)日砲轟「一點羞恥心都沒有」。
北檢17日傳喚陳智菡、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黃瀞瑩等人作證,但聯合報報導,民眾黨利用木可小物折扣碼抽取佣金,其中涉及政治獻金,黃瀞瑩4人恐轉為被告。
陳智菡駁斥,木可競選小物純粹是商品販賣,不是政治獻金,若不釐清就是入人於罪;木可確實有給他們勞務報酬,但不是抽佣或網紅帶貨。吳怡萱也聲明,他們實際付出勞務、幫忙宣傳木可的商品,從木可公司取得勞務報酬,卻被抹黑成是抽佣,不只檢方搞不清楚,還有媒體、側翼名嘴誤導視聽,他們經歷一次黨檢媒一體的人格摧毀。
對此,卓冠廷在臉書發文表示,陳智菡和吳怡萱的聲明,「認了真的從木可商品中獲利」,他們的辯解蒼白無力,稱一切都是「付出勞務換取報酬」,真的,詐騙集團也都是付出勞務換取報酬,但全台灣人都知道詐諞集團逼人上絕路,很壞。
卓冠廷強調,「付出勞務換取報酬」與「報酬來源正當、合法」從來都是兩件事,陳智菡、吳怡萱都是有領民眾黨或競總薪水的人,他們幫柯文哲競選,已經領了勞務報酬。他們所說的「木可商品不是競選募款小物」,跟當時自己在宣傳商品時所說的「柯P選戰經費自己募」根本不同。
卓冠廷痛批,「你們已經領薪水,再繼續從小草捐款中牟利,還敢理直氣壯說『付出勞務換取報酬』,真的一點羞恥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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