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企IC廠非法在台設點研發 竹檢起訴在台幹部

陸企IC廠非法在台設點研發 竹檢起訴在台幹部 163
陸企IC廠非法在台設點研發 竹檢起訴在台幹部 16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中國成都銳成芯微科技公司以「假僑外資、真陸資」方式,找了台籍王姓男子未經許可在台設立辦事處,再招募工程師、產品經理等人才,從事IC設計研發業務,並領取大陸母公司匯款薪資,將研發成果提供予大陸母公司。調查局9月進行掃蕩,新竹地檢署今(5)日偵查終結,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王男。

檢方指出,中國成都銳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提供積體電路產品所需之物理IP(物理IP主要用於處理表徵光、溫度、速度、電壓、電流等自然界資訊的連續性類比訊號,一般用於信號轉換、時鐘生成、電源管理、射 頻通信、數據傳輸與存儲等基礎功能性電路,其電路設計與半導體工藝器件之物理與電氣特性、設計規則密切相關,屬晶片必要組成部分)設計、授權及相關服務為業,為半導體知識產權及應用供應商,屬IC產業鏈之最上游產業。

中國成都銳成芯微科技為在台灣地區發展業務,乃在香港地區成立香港商銳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由王姓男子擔任香港銳成公司負責人,109年11月23日香港銳成公司許可被廢止後,於110年9月30日成立另一家公司,也於112年1月9日解散。

王男明知大陸地區營利事業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攬才、銷售、人力招募、面試、洽談薪 資或研發行為等業務活動,竟以2家香港子公司申報員工勞健保為掩護,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即在台灣地區招募IC設計工程師、銷售經理、產品經理等職位並由其擔任非揮發性記憶體部門總監,從事IC設計研發業務,且分別領取大陸銳成公司匯款薪資,將研發成果提供予大陸銳成公司,據以協助大陸地區營利事業非法在台從事業務活動。

檢方認定,王男的行為,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例第40條之1第1項之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使大陸地區營利事業在台從事業務活動規定,應依同條例第93條之2第1項第1款規定處罰罪嫌。

竹檢強調,新竹科學園區作為國內科技重鎮,肩負我國高科技產業的重要命脈,涵蓋全球矚目的半導體與光電技術;竹檢對於這些侵害我國產業安全的行為,秉持堅定執法之原則,全力維護國家安全與產業完整,確保台灣科技實力的永續發展。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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