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中配立委?陸委會稱不能雙重國籍 李貞秀嗆不合邏輯:除非修憲承認共產黨政權

梁文傑(右)指出公職不能雙重國籍,李貞秀(左)嗆「「要我提一個依中華民國憲法不承認的『國家』國籍放棄證明邏輯上就不合理」。(左圖翻攝自臉書@李貞秀)
梁文傑(右)指出公職不能雙重國籍,李貞秀(左)嗆「「要我提一個依中華民國憲法不承認的『國家』國籍放棄證明邏輯上就不合理」。(左圖翻攝自臉書@李貞秀)

中配參政權再掀討論!由於民眾黨設有2年條款,故8席不分區立委將由第9至16名遞補,但排序第15、仍具中國籍的李貞秀可能成為我國立委,然陸委會指出,《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不能有雙重國籍。對此,李貞秀嗆「要我提一個依中華民國憲法不承認的『國家』國籍放棄證明邏輯上就不合理,除非民進黨完成修憲承認共產黨政權。」

由於民眾黨設有「2年條款」,現有的8席不分區立委包含黃國昌、黃珊珊等人將於2026年初請辭,由不分區排名第9至16名遞補,其中最有爭議的是中配李貞秀是否能順利遞補,成為台灣首位中國籍配偶身分的立委,而李近期也以黃國昌助理身分到立法院開始見習。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7日)於立法院備詢前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及李貞秀是否能順利遞補成立委,國籍上是否有爭議?梁回應,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原籍中國者取得中華民國身分滿10年後享有參政權,但《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絕不能是雙重國籍。

梁文傑今日指出,《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絕不能是雙重國籍。
梁文傑今日指出,《國籍法》規定擔任公職絕不能是雙重國籍。

「所以這2套法律在解釋上面,會產生衝突。」梁文傑強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的參政權,倘若必須就公職身分,則要回到內政部主管的《國籍法》上去認定。對此,李貞秀於臉書發長文回應,強調她在台灣這塊土地扎根超過30年,「這樣都還能把我當敵人?」

李貞秀表示,她和所有中華民國公民一樣,拿中華民國身分證、出入境只有中華民國護照,且前往中國得申請台胞證,並提及去年5月她才因台胞證過期,而遭珠海海關拒簽遣返澳門不能進中國,「當時的我完全不曾想過後來自己會從政」,更稱原來一切是最好的安排。

李貞秀強調並非共產黨員,父母也不曾加入共產黨,「身為台灣媳婦,僅因為我名列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出身就成了原罪?」她對台灣、中華民國熱愛不比任何人少,「民進黨政客真的不要有這種撕裂族群的惡劣行徑,什麼年代了還抱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大沙文主義」。

「請民進黨不要一天到晚想修理中配、打壓新住民,都執政了還要操弄族群歧視,政治操作侵害新住民的公民合法權益,一邊騙選票一邊惡意打壓。」李貞秀稱,她合法合規生活,若有危害國安事證大可舉報法辦,不能僅憑無法選擇的出生地就莫須有懷疑中配賣台。

對於現有法規規範雙重國籍者從事公職才須提出放棄外國國籍聲明,李貞秀嗆,「或者請賴政府自己努力找出李貞秀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證據,否則改天你們又任意指責我是火星國人,美國人提出放棄國籍證明,我去哪裡找那麼多放棄國籍的證明?」

最後,李貞秀強調自己恪守中華民國《憲法》,堅定守護台灣利益,「有信心自己將會是一個合格的中華民國立法委員,我選擇在民主自由的台灣奉公守法,卻因無法選擇的出生地,承受這麼多的質疑與攻訐,請問賴政府:我到底要怎麼做你們才會滿意?」

李貞秀發長文大談,中配擔任中華民國立委一事。(翻攝自臉書@李貞秀)
李貞秀發長文大談,中配擔任中華民國立委一事。(翻攝自臉書@李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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