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印尼代表處走險
駐印尼代表處12月20日投書印尼媒體時代報(Tempo),針對印尼與中共聯合聲明加以駁斥並表達強烈抗議。此項舉動殊欠考慮,極為不妥。
印尼政府近日公布與中共的聯合聲明,其中提及「印尼重申一貫堅定奉行一個中國原則,該原則在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中得到確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此項聯合聲明直接衝撞民進黨政府的立場,我外交部可以針對此項聲明加以駁斥,但是駐印尼代表處就此事發表聲明,就冒了極大的風險。
第一,我與印尼無邦交。在印尼設立的代表處沒有官方地位。主要工作在增進與印尼的經貿文化交流,不應涉及政治議題。如果印尼政府認真計較,輕則可以警告我駐印尼代表處,重則可以將駐印尼代表驅逐出境。
第二,任何駐外機構,無論是大使館或代表處,都不應該批評駐在國政府的政策。這是外交慣例,表示對駐在國的尊重。否則就犯了外交大忌。印尼是主權獨立國家,奉行一中原則是印尼政府的官方立場,因此才會與中共建交,斷絕與我外交關係。我駐印尼代表處對印尼政府的政策表達抗議毫無意義。
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處可以呼籲駐在國政府支持台灣的國際參與。但如果進一步指責駐在國政府政策,就逾越了應有的分際。我其他代表處應該引以為戒,不可犯同樣的錯誤。(作者為自由撰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