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站內待太久要罰2500元 自由座乘客特別注意

根據高鐵旅客運送契約第26條的規定,高鐵站內待超過1小時,要罰2500元,提醒自由座乘客特別注意。(圖:台灣高鐵官網)
根據高鐵旅客運送契約第26條的規定,高鐵站內待超過1小時,要罰2500元,提醒自由座乘客特別注意。(圖:台灣高鐵官網)

春節連假即將到來,高鐵是民眾返鄉常常利用的交通工具。不過很多人不知道,最早只能提前1小時進站,如果在高鐵站內待超過3個半鐘頭,則會被加收一張商務車廂全額票價2500元。尤其是購買自由座車票的旅客要特別注意,以免荷包大失血。

最近有旅客在《Threads》分享,日前搭高鐵,因為行程銜接空檔,又扛了很多老闆交代的重物,提早抵達站內,沒想到要刷票卻進不了閘門,一問才發現原來只能提早1小時,害他乾等了10分鐘,才總算進站。

過去曾有追星族為了一睹偶像風采,在站內逗留超過3.5個小時,出站時被加收2500元罰款。一般搭對號座的人,都是按照搭車時間進出站,比較不會有這個問題。自由座乘客比較可能有太早進站被罰款的問題,所以要格外留意。

根據高鐵旅客運送契約第26條,除列車遲延或運行中斷外,旅客持車票從旅行開始到旅行完成的時間,不得超過3.5小時;到站辦理補票者,應該在補票後1小時內離開付費區。無正當理由超出1小時者,本公司得加收1張全區間商務車廂全額票價(南港至左營,2500元)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