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院重開柯文哲羈押庭 柯文哲7000萬交保 需戴電子腳鐐監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弊案,被求刑28.6個月,北院先前裁定新台幣3000萬元交保,不過案經北檢抗告,經高院發回更裁。北院今(29)日下午3時火速重新召開羈押庭,晚間裁定柯文哲7000萬交保,並須戴電子腳鐐監控。
案件經過審理後,柯文哲改為7,000萬元交保、沈慶京改為1億元交保、應曉薇改為3,000萬元交保、李文宗改為2,000萬元交保。此外,4人均有附加科技監控的必要,3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各8個月,得配戴電子腳鐐,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要,不得接觸同案被告、證人。
台北高等法院今日(28日)撤銷了台北地方法院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4名被告的交保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重新裁定。
北檢26日偵結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依法起訴柯文哲等11人,柯文哲被求刑28.6年。台北地院在27日凌晨裁定4名被告交保,並對柯文哲設定3000萬交保金、沈慶京4000萬、應曉薇1500萬、李文宗1000萬交保,同時對4人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除日常生活及工作所需外,禁止接觸同案被告與證人。
然而,北檢對此裁定提出抗告,並指出原審裁定未充分說明對4名被告是否具有羈押必要性,特別是在衡量逃亡風險及證人串供的可能性上缺乏足夠的理由。
高院在審理後認為,原審裁定未對4名被告的逃亡風險、勾串共犯或證人的可能性進行充分說明,且未具體解釋具保手段是否足以防止被告逃亡或妨礙調查。高院指出,柯文哲及李文宗涉及的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重大,沈慶京則涉嫌交付賄賂,應曉薇則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洗錢等罪嫌,其中收賄及圖利罪最高本刑可達5年。法院強調,應曉薇持有兩本護照的事實,亦未在原裁定中得到充分審酌,這也是衡量是否存在逃亡風險的重要因素。
高院認為,北檢的抗告有理,決定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台北地院重新裁定。法院並明確指出,此裁定一經作出後,不得再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