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二理由」撤銷柯文哲交保 民眾黨反駁:柯已無法逃亡、3000萬負擔重
[FTNN新聞網]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6日因涉京華城容積放寬與政治獻金等弊案遭起訴求處28年重刑,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以3000萬元重金交保,台灣高等法院今(29)日在檢方提出抗告之後撤銷北院原裁定並發回更裁。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對高院更裁結果表示遺憾與痛心。
應變小組表示,柯文哲針對逃亡部分已再三強調不可能逃亡,同時衡諸客觀情勢,柯不但沒有逃亡的動機,更何況原裁定已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更沒有逃亡的手段。在此等情況之下,倘還認為柯主席會逃亡,可謂違背一般經驗法則,實難服眾。
應變小組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並無取得任何不法利益,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書中關於收賄僅係以「某時地」進行指控,缺乏具體事證,根本沒有犯罪所得。撤銷發回之第二點理由,高院質疑具保金額「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實忽略原裁定所命三千萬元之重保已對柯文哲家庭造成極為沉重之負擔。
應變小組表示,檢方在經過四個月鋪天蓋地的搜索扣押後,實已非常清楚柯文哲與夫人究竟有多少存款。如再強令增加巨額之交保金,豈非在不具羈押必要性之情況下,未達羈押之目的誓不罷休?緊急應變小組全力支持柯主席捍衛自身清白,爭取公平審理之權利,並將於北院開庭審理時,依規定前往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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