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昔反對《憲訴法》修高表決門檻 今改口挺自家提案修法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日前投書反對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憲法訴訟法》修正案,稱「不支持立法控制我國司法權的運作方式」。不過,民眾黨今(15日)上午開完黨團會議,強調會自提修法版本並「團進團出」後;黃珊珊也發文說「當然應該另外提出修改判決門檻的方式解決。」但她仍「不同意修正『總額』定義太過簡化的修法。」
黃珊珊同時也在臉書說明今天院會表決「NCC組織法」修正案時「神隱」的原因,她今早開完記者會,媽媽住院,接到看護電話,急著趕去醫院,沒能参加投票,也向黨團請假。
黃珊珊在臉書發文指出,憲法訴訟法最近引起討論,日前她接受法律雜誌邀稿,表達個人法律見解,同樣的,翁曉玲委員也投書表達個人見解,在自由民主的台灣社會,公共事務本就應該公開討論修法可能產生的影響,攸關重大公共政策,不該非黑即白。
黃珊珊表示,中華民國行憲迄今將滿80年,我們已經無法向制憲先賢探究當初制度設計、法條撰寫的真實原意,所以各方對制度的解讀與價值當然見解不一,因此才需要大法官協助探究,捍衛我國核心民主、法治、自由、人權、平等價值,並隨著時代變遷因應,例如性別平權。
她說,黨主席柯文哲年初時就對外公開宣示,民眾黨不會讓政府停擺。民進黨執政無視國會監督、濫權獨斷,立法院當然強力監督,但是前提必須以國家與人民利益為主,如果影響到人民權益就必須謹慎面對。
黃珊珊指出,當代法律雜誌是專業法律雜誌,針對該議案法律學者專家意見也大不同,這就是台灣社會自由多元的價值,有心人卻故意扭曲製造對立。
黃珊珊強調,不同意修正「總額」定義,太過簡化的修法,可能造成司法權運作困難。但現在的憲法訴訟法沒有最低法定人數以及表決門檻太低,造成少數大法官決定重大憲法判決的可能,當然應該另外提出修改判決門檻的方式解決,所以我們也會提出修正版本。
黃珊珊認為,民眾黨有主體性,與其他政黨的關係,該合作時合作,該競爭時競爭,該對抗時對抗,將來經立院黨團討論形成共識後,自會團進團出,但修法牽一髮動全身,大家都應該謹慎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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