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名老柯 妨害司法公正罪完成初審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近來因為「雙罷」言論和隨扈投資問題,引發藍白關注,而他2013年遭控關說個人司法案件,但因當時並無相關法律而脫身;為改善司法亂象,藍白立委提案在《刑法》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罪章,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6日初審通過,但朝野立委對於所有條文無法達成共識,保留送黨團協商。
柯建銘因涉及全民電通背信案,2013年打電話找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請王向檢方要求不要上訴,此案導致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下台、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遭拔官,更引發後來的「馬王政爭」。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昨強調,柯建銘成功脫罪,司法成為權貴的奴才已是國恥。
羅智強表示,當時擔任總統府副祕書長的他站出來痛斥「關說無罪,司法已死」,也為此辭去府副祕一職明志,從那天開始,推動「關說司法罪」就成為他畢生的職志,這12年的路,雖然漫長且顛簸,但正道不孤,只要願意堅持,終能讓多一點的陽光探進昏暗的司法。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併案審查民眾黨立院黨團及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吳宗憲等人所提《刑法》修法草案。吳宗憲表示,妨害司法公正、棄保潛逃都是典型的權貴犯罪,例如柯建銘曾經關說司法、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棄保潛逃,修法除了彰顯公平正義,也是保護第一線的司法人員。
關於刑法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部分,民眾黨團提案條文包括,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於法定程序外對法官或檢察官為不法關說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刑法》規定,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黨團、羅智強等所提修法版本,均改為3年。民眾黨團則提案增訂「棄保潛逃罪」,經發布通緝者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昨均完成初審,送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