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駕駛撞人不起訴 苗檢:泰籍移工酒醉闖紅燈為主因

泰籍移工在苗栗竹南騎自行車,連續被三輛車撞上傷不不治,立委質疑三名肇事駕駛為什麼都不起訴處份,對此苗栗檢方澄清,車禍鑑定主要原因,是泰籍移工在快速道路闖紅燈,而且酒精值高達0.85,而其他三名被告都是正常行駛,與這名泰籍移工死亡,沒有直接因果關係,才會不起訴處份。

圖/TVBS
圖/TVBS

車禍發生在2023年7月2日,晚間監視器畫面偏黑,撞擊時,只看到地面瞬間噴出火花,另一個角度看到,自行車從畫面右邊往左,他闖紅燈。

這道第一輛撞上他的車,緊急向左閃避,停在分隔島前,駕駛下車揮手警戒,深怕倒在地上的傷者,二次撞擊。但是第二輛車第三輛車沒閃過,接連撞上將人輾了過去

事發地點在台61線,苗栗竹南路段,騎自行車的是泰國籍移工,闖紅燈遭連續撞擊傷重不治。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倪凰:「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還有附議的結果沒有按照號誌的指示來行駛,也就是我們俗稱的闖紅燈,是肇事的原因那其他被告,並沒有肇事因素。」

檢方表示,第一車陳姓駕駛,雖然有酒精反應,但酒測值0.16,不到0.25,未達公共危險罪標準,過程訊問和行走反應也都正常,反而是自行車騎士,不但闖紅燈,抽血換算酒測值0.85。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倪凰:「第一台的自小客車他所造成的傷勢,就足以快速致命那所以呢,檢察官認為第三台車蔡姓被告(無照),他就死者死亡結果並沒有因果關係。」

檢方補充,第一輛車和第二輛車撞擊,都足以致命,第三輛車蔡姓駕駛雖然無照逃逸,但與騎士死因無因果關聯,因此不起訴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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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分局第五組組長李京翰:「死者所屬人力仲介公司,透過泰國經濟貿易辦事處,聯繫在泰國家屬處理後續事宜。」

苗栗地檢署表示,車禍主因是移工酒駕闖紅燈,因此過失致死不起訴,申請再議時,高檢署也認定沒有問題因此退回,並不是沒有告訴代理人,而警方澄清意外發生後,已通知仲介公司通報泰辦處理後續事宜,一切依法處理,沒有任何隱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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