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票反對51票贊成 總預算、財劃法覆議案遭否決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立法院今(12)日下午表決行政院所提「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以及「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表決結果出爐,兩項覆議案都以61票反對、51票贊成遭到否決。

行政院認定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其中第8條、第16條之1、第30條,以及立法院決議通過的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有窒礙難行之處,行政院會通過覆議提案,呈經總統同賴清德同意後,移請立法院覆議。

立法院昨、今日連續2天審查兩項覆議案,並於今日下午進行表決。立法院長韓國瑜說明投票結果,有關總預算及財劃法覆議案,贊成維持立法院原決議,也就是反對覆議案,有61票;而反對維持立法院原決議,也就是贊成覆議案,有51票,無效票0票。

韓國瑜宣告,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覆議案、財劃法覆議案,贊成維持原決議者超過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之「全體委員2分之1人數」,因此立法院原決議予以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