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s17」涉兒少法「爆料公社」負責人住處搜出3000多萬現金...綠委林月琴籲「全面清查平台影片」:是否有暴力、利誘取得?
涉嫌違反「兒少法」的色情網站「Fans17」,日前負責人蔡氏兄弟、葉姓男子遭收押後,檢調再於「爆料公社」負責人蔡信宏查出3000多萬現金。民進黨立委林月琴今(17)日表示,後續仍有必要全面清查平台內部所有影片,是否有透過暴力脅迫、威脅利誘等方式取得;並透過修法後「性影像資料庫」功能,嘗試找出潛在的受害者。
橋頭地檢署偵辦「Fans17」色情網站涉嫌違反兒少法疑案,共查扣6500萬元現金,其中3千餘萬元是在「爆料公社」負責人蔡信宏住處起出,檢調懷疑內情不單純,將擴大追查金流來源和用途。
檢調日前指揮警方擴大搜索,承辦檢察官認被告蔡信宏、蔡孟翰、葉昌圳及阮姓、蘇姓女員工、蔡姓軍中士等6人涉犯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有勾串、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根據報導,知名網站「爆料公社」負責人蔡信宏兄弟檔及董事長葉昌圳另涉嫌經營「Fans17」色情網站,供會員付費瀏覽、下載瀏覽成年及未成年性私密影片,上傳色情影片,逾萬部與未成年有關。
對此,林月琴在臉書發表看法,表示她始終堅持「兒少性剝削零容忍,沒有任何理由」據網友分享,這個網站的犯罪活動,其實存在已久,在特定圈子裡,算是公開的秘密。
林月琴再說,這也是為何她在過去修正「兒少性剝削條例」時,始終堅持部會應承擔起主動巡查與偵查防制的業務,因為面對日漸組織化、高度分工化的犯罪集團,政府需要改變過往消極被動的角色,主動正面對抗,才能有效打擊不肖份子,透過戕害兒少身心健康的方式來牟利,避免更多兒少受到傷害。
此外,林月琴也提醒,今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後,針對無正當理由持有、付費持有、無故重製都有相關罰則,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她並詳述修法罰則,第一、支付對價而持有兒少性影像,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第二、無故持有兒少性影像,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金;第三、支付對價觀覽 兒童與少年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或其性影像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林月琴感謝檢警在接獲線報後馬上發動調查,並且迅速採取相關法律行動,但她認為,後續仍有必要全面清查平台內部所有影片,是否有透過暴力脅迫、威脅利誘等方式取得,深入追查金流,找出隱藏在背後的藏鏡人。
林月琴最後說,更重要的是,應該更積極地發揮修法後,成立性影像資料庫的功能,透過比對影像,嘗試找出潛在的受害者,讓受害兒少不再陷入孤立無援的困境。
(圖片來源:林月琴臉書、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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