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組織法》修法三讀 落實刪除延任條款
立法院長韓國瑜說道:「條文修正通過。」
在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敲槌下,三讀通過《NCC組織法》部分條文,雖然沒有刪除「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規定,但明定2024年三讀通過的第4條以及第16條,將自今年12月1日施行,在野黨強調這是落實刪除萬年延任條款。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行政院知法玩法、鑽巧門,遲遲不公布施行日期,仍然指定任期已經屆滿的翁伯宗擔任代理主委。」
立法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我們針對翁柏宗是一個違法的代理主委這件事情,表達了非常強烈的抗議。三讀通過的法律案,應該能夠直接加以施行,能夠撥亂反正。」
修法後,代表翁柏宗自12月1日起不再具有代理主委資格,到時僅剩3名委員,卻有多達104個審議項目恐將停擺。在野呼籲執政黨將NCC人事案排入交通委員會議程;而民進黨團則表示,不應為了政治目的癱瘓民生業務。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行政院轄下組織的機關組織法,它的施行日期都是由行政院定之。藍白對於NCC就是戴著有色眼鏡,NCC轄管的業務多數是民生業務,不管是基地台、不管是手機的使用,可能都會因此受到影響。」
同樣是人事案,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以及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人事案,將啟動審查。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15日上午陪同考試院相關被提名人赴立法院拜會。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表示,「攸關國家的典章制度,文官、考試專技人員,希望貴院能夠盡速審議通過,我們會逐一請所有的考委來跟各黨團拜會,我想這是我們的責任及義務。」
考試院被提名人同意權行使,將於12月17日投票;而司法院人事同意權,則訂於12月24日進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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