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被控強制性猥褻不起訴 高檢署2度發回續查
藝人NONO(陳宣裕)去年遭多名女子控訴性侵害,因罪嫌不足獲得多案遭不起訴處分,而其中兩案被害人指控強制猥褻部分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偵查不完備,昨(25)日再度發回續查。
全案起於,有女網紅在臉書(Facebook)揭穿NONO在車上對她伸出狼爪,NONO則回應沒有印象,遭另一名女網紅「小紅老師」也表示曾遭NONO騷擾、侵犯,不滿他不承認也不道歉,代表被害人總共10人赴北檢提告;而其中7件因北檢沒有管轄權,陳報台灣高等檢察署核轉士林地檢署偵辦。
士檢認定7名告訴人有6人受害,依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NONO;另有2名告訴人(其中一人為6名被害人之一)指控遭NONO強制猥褻,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此部分無人聲請再議,因此NONO被控強制猥褻部分不起訴確定。
另北檢不起訴的3案,有2名被害人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北檢依據2名被害人要求,均將案件移轉士檢偵辦,士檢認為NONO罪嫌不足,本月5日不起訴NONO,2名被害人不服,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
告訴人認為士檢不起訴理由有缺漏,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不起訴部分因偵查不完備,昨天命令發回士檢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