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檢指柯擅自開後門 圖利121億
檢方偵辦京華城案,認為時任台北市長的柯文哲,明知自己多次親自參與都發局舉辦「居住正義」都更論壇,知悉京華城為大型基地再開發,不符都更法令,不適用任何都更方案,卻不顧各單位承辦人反對意見,擅自為京華城案「開後門」,致京華城案獲取接近於國父紀念館總容積樓地板面積,圖利約121億多元;沈慶京為酬謝柯,共行賄柯1710萬元。
檢方指出,柯文哲深知都更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的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但柯在台北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積極與沈慶京往來。
起訴書指出柯多次在陶朱隱園與沈會面、餐敘,因沈不堪京華城營運虧損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持續向柯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
柯自2020年3月10日起,接連以便當會裁示、核決送研議簽呈、核決送公展簽呈、指示下屬配合京華城容積率,2021年11月11日遭議員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動,2022年2月親下手諭令產發局「速審速決」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一路護航。
期間,柯明知京華城公司為回復容積率提起訴願,內政部認定北市府無缺失予以駁回,卻在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時,於2020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程序。
柯文哲一再指示副市長彭振聲召開都委會,違法配合下,讓京華城改建案土地獲最高20%容積獎勵的建造執照,獲取接近於國父紀念館總容積樓地板面積,估計圖利威京集團約121億多元。沈於2020年指示朱亞虎以7名人頭捐210萬政治獻金行賄柯,柯再於2022年10月至11月與沈會面之際,再親收1500萬現金賄款。
檢方認為,京華城不符都更條件,不能依都更法令拿取容積獎勵,北市府卻以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都更獎勵項目,「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獎辦法,取得容獎,明顯違背法令。
另沈慶京透過應曉薇,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拜託彭振聲「放水」幫忙,甚至帶沈慶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應還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電話責問、當面責罵都發局及都委會公務員等霸凌方式施壓,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事後沈藉捐助應相關協會行賄應5250萬、助理吳順民363萬5484元,部分賄款匯往英國支付應女女兒生活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