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溫假標準是什麼?幾度可以放?放不放誰決定?低溫假上班族可以請嗎?
低溫假是什麼,你聽過嗎?今(2024)年1月寒流來襲時,有多所學校經評估宣布放低溫假。近日又有寒流侵襲,全台氣溫驟降,部分山區甚至飄雪,不少網友熱議是否可制定低溫假制度。究竟低溫假標準是什麼?低溫假幾度可以放?有法可循嗎?低溫假放不放,由誰決定?低溫假勞工能放嗎?是否能領薪水呢?Yahoo奇摩新聞編輯室帶你認識低溫假!
低溫假標準是什麼?低溫假幾度可以放?有法可循嗎?
台灣夏季炎熱,熱傷害案例頻傳,諸多戶外工作者苦不堪言,今年曾引發放「高溫假」的討論,期盼政府能訂定高溫假制度;當時,勞動部回應「放高溫假並非當前解決高溫勞動問題的主要方法,重點應放在企業提供勞工防護措施」。
近來氣溫驟降,氣象署針對部分縣市發布低溫特報;天氣寒冷使心肌梗塞、猝死案例頻傳。氣象專家林得恩也直言「冷才剛開始」,尤其12月25日至12月28日這一波冷氣團,有機會達到寒流等級,冷颼颼的天氣,再度引發低溫假熱議。
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3條所列五大天然災害,包含風災、水災、震災、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其他天然災害。關於其他天然災害的定義,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8條解釋,造成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必須撤離或疏散時,得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
換句話說,高溫假、低溫假,並不包含在法規所列之五大天然災害中,一般並不會有假可以放。想放低溫假唯一的可能性是,天氣太寒冷導致發生災害,包括交通、水電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課安全,或有致災疑慮、必須撤離或疏散。以2016年「霸王級寒流」為例,當時有12間學校停班停課,主因是積雪影響交通,而非氣溫多低、天氣多冷;2024年初的寒流水氣足,在低溫及雨勢結合下,結冰路面易發生危險,包括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及台中市也都有學校宣布停課。
低溫假未來是否可行?低溫假放不放,由誰決定?
雖然低溫假並未列入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的範圍內,但台灣過去曾有因天冷發生災害而放假的情形。未來是否會制定低溫假相關制度,仍待後續討論。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資料,如遇低溫寒害,而有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8條所規定之情形,各通報權責機關直轄市長、縣市長;經授權之區、鄉(鎮、市)長;機關、 學校首長,可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9條規範,決定發布、通報停止上班及上課。以各級學校首長為例,如各校評估需放低溫假時,除了要通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外,還須向教育局備查。舉今(2024)年1月的寒流為例,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學校可視情況自行決定停班停課」,陽明山國小考量學生安全,決定停課兩天,是北市第一間宣布放低溫假的學校。
低溫假勞工能申請嗎?放假是否能領薪水?
上文提及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僅適用政府機關及學校,民間企業並不適用。若民間企業決定停止上班,則依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
勞工們可能想問,那麼天冷想放低溫假可以嗎?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5條,工作場所因天然災害發生,導致勞工繼續工作有發生危險之虞,雇主應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之必要措施(例如放假)。
換句話說,放假目的為保障員工安全,只要地方政府沒有宣布停班停課,勞工一般來說仍得正常出勤,企業亦可要求員工照常上班。若勞工居住所在地或通勤路線所屬縣市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可以不出勤;若員工認為出勤有安全疑慮,亦可行使退避權選擇不上班,雇主不得視為曠職,或強迫員工以其他假別處理。若員工居家上班,則沒有通勤的問題,低溫假仍視為一般上班日,不另外補休。
在戶外工作,沒有低溫假怎麼辦?
2021年,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定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要求雇主寒流期間做好勞工禦寒保暖措施,防止低溫引起的危害。職安署點明,如從事營造工程、大樓外牆清洗、廣告招牌吊掛、線路檢修、外送及農、漁業等戶外作業者,雇主尤須留意低溫特報,採取以下安全健康管理措施。
行政管理
提醒勞工穿著適當防寒衣物,並隨時留意健康狀況。
於工作場所或休息室中,供給溫熱飲用水或其他飲料。
在合理可行範圍內,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盡量安排於日夜較溫暖時段(如接近中午)進行,必要時增加人力協助作業,並增加休息時間或頻率。
建立工作伙伴互護機制,作業勞工彼此互助、關懷,或由現場主管隨時觀察,主動瞭解是否有勞工發生身體異常狀況。
於偏遠地區單獨工作之勞工,應提供其有效之通訊設備或其他適當設施,俾於緊急狀況時提供協助。
發現勞工身體狀況不適時,應先停止作業,作必要之處置,待身體狀況穩定後再繼續作業,絕不可勉力為之。
健康管理
依勞工身體健康狀況,在合理可行範圍內,適當進行工作調配,盡量減少勞工暴露於寒冷天氣的時間。對於健康狀況有疑慮者,宜尋求醫師協助並參酌醫師建議,採取適當調配措施。
教育訓練
實施低氣溫保健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使勞工了解低氣溫危害預防,並配合遵守安全健康的作業程序,減少低氣溫造成的危害風險。
如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採取低氣溫環境作業各項安全衛生及應變措施,致勞工罹災者,將依法查處究辦,雇主千萬不可大意。
撰稿記者:陳昭容
核稿編輯:羅芋宙
參考資料
※冷,才剛要開始!(林老師氣象站臉書粉絲專頁)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 Q&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資料)
※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勞動部職安署)
※寒流來襲,作業應嚴防低氣溫危害。(勞動部職安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