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薪不宜違背市場效率原則

重視低薪問題是正確的,政府該由影響勞力供需的產業結構和生產力下手設法由基本面提高薪資,不能用違背市場機制和公平性的方法而傷害經濟體系運作的效率。(攝影/鄭國強)

部分勞工薪水偏低的問題一向甚受重視,最近更有很多談論,政府也把低薪當成極重要而要由經濟發展委員會討論的問題。

重視低薪問題是正確的,但目前不少討論卻把重點放在高薪和低薪的差距,以及所得分配可能惡化的問題,或是想用政策補貼或特權的方式來拉高低薪者的薪資,這卻不是正確的方向。

低薪和低所得及所得分配不均雖可能有高度相關,但它們是不同的問題,而該有不同的對策。薪資是該由市場決定以達成經濟效率的重要價格,政府該由影響勞力供需的產業結構和生產力下手設法由基本面提高薪資,不能用違背市場機制和公平性的方法而傷害經濟體系運作的效率。

低所得及所得分配則是社會福利的問題,可用福利和救濟政策來解決。兩種方法雖可以併用,但要儘可能避免傷害薪資的價格機能和經濟效率。用所得分配的觀念去研擬低薪對策,可能破壞經濟效率,甚至反而傷害勞工。

薪資是達成經濟效率的重要價格機能,不可任意扭曲

價格機制是自由經濟能有效率運作最重要的條件,而薪資是最重要價格之一。依經濟學理每個人的薪資若等於其工作所產生的生產價格,整個社會的效率和總生產可以達到最高,而每個人恰可獲得他所做的貢獻,也是一種社會公平。

如果每個人的薪資已大致等於他貢獻的生產價值,而我們卻用政策方式或強制提高或抑低某些人的薪資,將會使國家整體的效率和總生產下降。所以政府若要插手低薪問題,應該是要基於低薪者並未充分得到其實際或潛在生產價值的事實,而不只是因為低薪者的薪資低於高薪者很多或未達到某個比例。

市場失靈而造成低薪時應矯正失靈現象

受雇者薪資低於其生產價值的一個重要可能性是市場不完全或失靈。有些人可能因為市場太小、或資訊不完整、或不易搬家、或被年資和退休金等因素限制,而被雇主剝削得不到其對生產全部的貢獻。這種情況不管薪資高低,政府都應該幫忙改善。政府也給勞工罷工和其他合法抗爭的權力來爭取合理的薪資。

基本工資是少數可被接受的薪資干預

而薪資甚低的大量勞工可能抗爭的能力較低,或者其抗爭也有甚大的社會成本,或者案件多到難以一一處理,因此政府也常用最低或基本工資來達到對受雇者起碼的保障。最低薪資是目前少數較普遍被接受的政府對薪資之不得已干預,但它也仍有很多爭議,而難有公認的標準。它也會造成某些生產價值特別低的勞工失業,而需用社會福利或救濟等方式來彌補。

政府若要對薪資更高的情況以類似方法強制提高薪資,不要說爭議會更大,其所造成的失業也無法再用社會政策救濟,因此很可能反而會對受雇者造成傷害。

發展相關產業並少用低薪外勞即可合理提高低薪者薪資

針對比基本工資還高的低薪者,政府除了前述避免剝削等該有的政策之外,很重要的政策是合理調整對這類人力的需求和供給,透過正當市場力量來提高他們的生產價值和薪資(陳博志,2014a,2015a,2018a,2018b)。例如我們若能發展更多照顧服務和休閒旅遊等供給仍然不足的內需產業,或者少讓外國人以投資等名義到國內從事低薪者之工作,或者合理限制應用外來低薪勞工,都可能提高本國低薪勞工的工作機會、生產價值、以及薪資。

產業和僱用補貼及特權會扭曲市場而不如直接補貼所得

這裏需要的是相關產業整體發展的精緻規劃,讓它們有真正的發展,並讓勞工生產價值真正提高。如果只是給相關產業補貼或上市等特權,表面上它們即使因而可給勞工較高的薪資,勞工真正為社會產生的生產價格並未提高,薪水的提高只是由部分政府補貼轉過來而已,薪資反而可能偏離勞工的真正生產價值而降低社會整體之效率。勞工得到的薪資上漲也可能小於政府補貼的金額,所以還不如用社會福利政策的方式直接補貼低所得者。

透過工作安排提高外勞和本勞的互補性而降低競爭性

縮減外勞人數應可以提高低薪者的薪資,但卻也可能使目前使用外勞的家庭,特別是一些不富裕之家庭的負擔增加或找不到人幫忙照顧老病家人,因此大概少有政治人物敢做這主張。但我們若在外勞的運用方式上做更精細的規劃,例如各類機構透過合理工作安排讓外勞負責本勞較不願意的夜班等工作,由本勞負責較須良好語言文化溝通能力的工作,以提高外勞和本勞的互補性而降低替代性,則在同樣數量的外勞下,仍可能提高本勞的生產價值並且提供更好的照顧服務。

提高技術和生產力很好但不容易做到

提高低薪勞工的技術或生產力是常被提到的對策,它原則上是正確的,但有時卻是做不到的空話。在做得到的情況,它也可能不小心產生另外的傷害。所以必須小心地規劃,不能隨便去做。例如國內有不少人士因為目前服務業薪資低於製造業,而認為服務業是低薪的禍首,並因而主張低薪的對策是提高服務業勞工的生產力(陳博志,2015b)。而要提高服務業勞工生產力或生產價值,一條路是提高其產品的價值,例如小吃店從賣陽春麵變成賣牛排,或金融業從辦理國內存放款擴大為國際理財中心。這雖然好像不錯,但有沒有能力做到不無疑問,若大家都有本事做,也有牛排需求是否有那麼多的問題,不能太一廂情願。至於不少人想要的高值服務出口,也不是目前低薪人員所能做,甚至不是我國金融業者很容易就可做到,更不可一廂情願。

小心提高個人生產力反而增加失業的可能性

提高服務業員工生產力的另一個方法是提高每個人的效率,包括採用自動化、機器人、以及AI等等方式來幫助員工。但這樣提高生產力的結果很可能會降低勞工需求而提高失業,甚至因而使低薪或低所得的問題更為嚴重。可見直覺是好的方法並不一定是正確的政策,政府和社會各界想改變低薪的問題,一定要仔細研究,不能只靠直覺或政治正確。

過去有不少想提高薪資的政策反而造成傷害

上述討論顯示,我們是有一些可以合理提高低薪者薪資的正確方法,但不是那麼容易做到。而由於很多人把低薪和低所得及所得分配問題混為一談,因此常會由社會福利的立場想到一些違背市場和效率原則,而簡單用政策不當干預來提高薪資的做法。

例如2010年曾有補貼業者用較高薪水雇用員工的22K政策,而它其實反會使本來還有稍高薪資的人失去工作機會或高薪(陳博志,2010)。同樣那時不景氣時政府也有政府挺銀行、銀行挺企業、企業挺勞工那種想用很間接的方法幫助勞工的口號(陳博志,2008)以及其他一些不太恰當的薪資政策(陳博志,2014b)。隨便補貼企業不只會扭曲價格機制,也可能使一些企業不努力改善升級,而不利未來的薪資和所得(蔡明芳,2024)。要避免再犯這類錯誤,我們必須儘量用符合前述市場和效率原則的方法來解決低薪的問題,而仍然未能因而解決低所得和所得分配問題,則要用社會福利或救濟政策來解決。

低薪和低所得的對策不能混為一談

低薪資確實可能造成部分人民低所得及所得分配不均的問題,但人民除了薪資之外仍有其他所得,每個人的生活負擔也不相同,因此低薪並不等於低所得。政府除了依前述合理的方法設法提高薪資之外,仍未解決的低所得及所得分配問題要由其他所得,包括政府的補貼或救濟來下手。這樣把低薪和低所得分開處理,不僅可避免對薪資的不當干預破壞經濟效率和公平,也可以減少對低薪但非低所得者的非必要補助。

不可以抵制高薪和高薪產業當低薪的對策

把低薪或薪資高低分配和所得分配混為一談還有另一個可能傷害,就是對高薪和高薪產業的不滿甚至抵制。但其實高薪以及薪資高低分配對所得分配的影響比低薪對造成低所得的情況更不明顯,抵制高薪和降低薪資所得分配的一些做法反而可能傷害經濟發展而無益於改善所得分配。所以強調薪資高低分配惡化,或者像OECD那樣把低於薪資中位數2/3的人都當成低薪這樣相對觀念,都不太恰當。這會涉及的問題要另一篇文章才能說明清楚,所以本文暫時不再詳談。

(原始連結)


更多信傳媒報導
迎接川普2.0 台廠供應鏈的再次遷移
人物》邀陳永康、揭仲加入團隊 李文忠力行「團結台灣」 打造國防院成台海權威智庫
卓榮泰、韓國瑜、傅崐萁、柯建銘法案闖關前曾多次密商 三大法案背後藍綠角力暗潮洶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