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200元放口袋被抓包!台北女當場歸還「判6個月」要緩刑得繳公庫3萬

因小失大!台北市某許姓女子先前在某餐飲公司擔任行政人員,卻在7月利用職務之便,偷將200元現金放入自己口袋,公司主管發現金額短少詢問許女,許女當場歸還,主管調監視器後決定報警處理。台北地方法院考量許女已還錢且過去無前科,應是一時失慮才觸法,近日依業務侵占罪判刑6個月,不過向公庫支付3萬元就可換來緩刑2年。

檢方指出,許女在餐飲公司擔任行政,負責清點公司各分店的營收,但7月初卻在清點時,抽出黑袋中的200元,放進自己的衣服口袋;主管察覺金額短少詢問許女,許女當場歸還200元。

檢方表示,主管調閱內部監視器影像,確認許女行為,業者決定向警方報案;許女警詢、偵察時,對犯行坦承不諱,告訴人指訴內容及公司監視器影像截圖亦可佐證許女犯行,因此檢方依《刑法》業務侵占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許女過去沒有前科,應當是一時失慮才會觸法,考量到許女坦承犯行,經本次偵審程序、科刑宣告後,許女應不會再犯,因此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用1千元1日易科罰金,若判決確定後繳交公庫3萬元,得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