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配驚覺渣夫包養酒店妹 小三身份曝光竟是旅美人妻返台下海
一名邱姓人妻痛訴,丈夫阿偉(均是化名)出軌,偷吃黃姓酒店小姐,還金屋藏嬌,抓包丈夫婚外情後,讓她身心受創,須尋求心理諮商,因此向黃女索賠100萬元,然而,黃女卻辯稱元配曾表達寬恕,還稱她是「夫妻關係外遇歷程的天使」,但仍法官認為此舉並不能抵銷過錯,仍判賠40萬元。
邱姓人妻為金融機構信託作業科資深副理,於2005年與丈夫結婚,育有兩名子女。2021年7月,邱女疫情期間居家工作,意外發現丈夫的Gmail帳號有異常刪除Instagram資料的紀錄。經查發現丈夫與旅美返台當酒店女的黃姓女子有長期曖昧關係。兩人對話內容露骨,包含「應該的,小老婆,真心疼妳」、「妳自己還貼沒有碼的,怎麼雙重標準,都快露點了」等情色字眼,還提到雙方有家庭的內容表示,「我喜歡你的,但你有家庭,我有小孩。你這樣讓我感受到壓迫感...為什麼愛,要有那麼多質疑。」
邱婦懷疑丈夫外遇,委託徵信社調查後發現丈夫在外金屋藏嬌,跟丈夫對質後,丈夫才坦承婚外情,並吐實跟小三黃女多次上床,且黃女明知他已婚,雙方仍深陷不倫戀,丈夫也萌生離婚念頭。身心俱疲的邱婦為此還須進行心理諮商,因此控告黃女索賠100萬元。
然而,黃女卻堅稱邱女早知丈夫外遇,卻遲遲未訴諸法律,主張超過民法規定之2年請求權時效,還聲稱邱女曾傳訊表達寬恕之意,內容為「原來妳是我在夫妻關係,外遇歷程的天使」,認為邱女早已原諒她,並放棄追究損害賠償的權利。黃女還抗辯自己非蓄意破壞邱女婚姻,且於2021年8月即已遠赴國外,與阿偉斷絕聯繫,無意繼續介入他人婚姻,因此不應負擔賠償責任。
新北地院經審理後認定,黃女與邱婦丈夫的婚外情持續一年以上且頻繁發生性行為,已損害邱女害配偶權,無證據顯示邱女早知丈夫外遇,因此提告時效無虞,且法官認為黃女主張邱女寬恕的說法,因斷章取義而難以採信。最終判黃女應賠40萬元。
黃女不服判決上訴,但高院認為黃女與邱夫的婚外情已嚴重破壞邱女的婚姻,造成其精神痛苦,即便邱女丈夫曾多次上酒店,有婚姻問題,仍不能成為黃女損害他人婚姻的藉口,且邱女丈夫還想離婚,因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