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將依計畫核實審議

雲林縣政府在一一三年十二月卅一日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至內政部,並召開記者會請中央支持雲林縣所提劃設方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有關雲林縣現階段依據其另訂之劃設原則,大幅調整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第二類及城鄉發展地區之劃設,後續會透過國土計畫審議機制,邀請農業部等相關單位共同討論及檢視其劃設的合理性,並強調地方政府如有劃設城鄉發展地區之急迫性,未來也應負起責任儘速完成開發作業及配套投入公共建設,以實質改善生活環境。國土署重申國土計畫是要引導土地合理利用,兼顧國土永續及民眾權利,絕非畫餅的開發工具。

國土署進一步說明,國土功能分區圖是依循全國國土計畫以及縣市國土計畫指導進行繪製,且農業發展區第一類、第二類之劃設條件已於全國國土計畫明定,是依照農地資源及農地坵塊面積、完整性等條件據以劃設,並非逕依現行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直接轉換。有關雲林縣府提出將一般農業區全數調整劃設為農二部分,除與全國國土計畫指導有所出入,亦與雲林縣府一一○年公告實施之「雲林縣國土計畫」內容有大幅差異,因此必須與農業部共同檢核劃設之合理性。

國土署最後表示,國土計畫法是國家土地利用根本大法,務實面對及解決現行區域計畫法長年未能處理的問題,導正過去土地零星變更使用亂象,讓土地能依計畫有序利用,雖然立法院三讀通過展延實施,但仍會繼續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並積極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及子法發布等法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