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沙柯吉涉貪被判3年 法最高法院維持原判、須戴電子手環服刑
法國最高法院今天(12/18)宣布,維持前總統沙柯吉(Nicolas Sarkozy)涉貪和濫權案的有罪判決,他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2年,必須在家中配戴電子手環服完1年刑期。
路透社報導,沙柯吉的律師表示,將向歐洲人權法院提出上訴,證明其清白。
沙柯吉在聆判後於X平台發文表示:「唉,我將向歐洲人權法院提出的上訴,可能導致譴責法國的聲音。我想要再次強調,我明明就是清白的。」
69歲的沙柯吉在2007至2012年擔任法國總統,他被控卸任後試圖以摩納哥的工作機會賄賂一名法官,交換自己在2007年大選時涉及違法使用競選經費的機密資料。此案2021年宣判,沙柯吉罪名成立。
此外,沙柯吉也被控在當年總統大選前,非法收受時任利比亞領導人格達費的不法政治獻金,被控貪汙及非法融資罪,預定明年開庭。若此案判決他有罪,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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