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報酬理解有出入?李文娟曾傳訊陳智菡告知分潤
記者許芷瑄、黃政杰/台北報導
檢方偵辦民眾黨政治獻金案,追查陳智菡、黃瀞瑩、吳怡萱等黨公職是否利用競選小物折扣碼抽取佣金。雖然陳智菡和吳怡萱自稱是勞務報酬,但根據平面媒體報導,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曾傳訊息告知陳智菡分潤的事,還以帶貨行銷費的名義匯款給他們,分潤報酬和勞務報酬似乎有出入。
北檢另案偵辦民眾黨政治獻金案,釐清陳智菡、黃瀞瑩等民眾黨公職是否利用競選小物折扣碼抽佣,雖然他們自稱收到的是勞務報酬。但北檢在起訴書裡直指,李文宗、李文娟委由許甫、陳智菡、吳怡萱、黃瀞瑩、陳宥丞以專屬折扣碼宣傳募款小物,更以帶貨行銷費、訂單業績分潤名義請款,給他們分潤報酬,陳智菡獲得7萬元、黃瀞瑩5萬元、許甫4萬5千元、吳怡萱跟陳宥丞分別有6千元,跟勞務報酬似乎有出入。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把商業所得跟政治獻金掛上同等號,我們還是要再次強調,木可的商業所得不代表就是政治獻金,木可的商業所得不是政治獻金,對我來說,這個就是一般付出勞務的勞務報酬。」
吳怡萱強力回擊,但平面媒體更報導,李文娟曾傳訊陳智菡說,「消費者消費滿額,只要輸入妳的折扣碼,就可以享95折,這個5%提供給妳作為分潤」,當時陳智菡也在宣傳貼文底下,特地標註「選戰經費自己募」。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台灣民眾黨應該改名叫台灣硬拗黨,說檢察官不懂,我覺得這就是公然說謊。」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12.26):「他們販賣小物等於是商業所得,把商業所得跟政治獻金這樣連結是非常荒謬。」
陳智菡也回應,根本沒有看過這些報表,現在討論的木可小物跟前期的募款小物是不同事物,檢察官刻意混為一談。儘管強烈否認帶貨,但自己人證詞曝光有出入,宣傳小物是否真有涉及不法,交由法院裁定。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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