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車司機疲勞駕駛 公運處稱工時列必查項目
台北市十一月發生兩起公車事故,特別是二十九日公車追撞機車,這名公車司機事故前三天駕駛時數分別是六百六十五分鐘、六百七十九分鐘、六百二十八分鐘,駕駛開到近午夜十一點四十分才駛回總站準備下班。議員曾獻瑩三日表示,明顯超過每日駕駛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上限,由此顯示超時工作、疲勞駕駛造成交通安全問題。公運處長李昆振強調,公車司機工時列入必查項目。
數據告訴大家,每一家業者都有超時疲勞駕駛狀況,這不只是駕駛的責任,客運公司與市府也必須承擔責任!
曾議員在議會質詢表示,市府作為主管機關,長期未能有效解決人力短缺與超時工作問題,今年的客運評鑑報告中,北市去年甚至有高達七間客運業者在超時駕駛評估報告是零分,這讓民眾每日暴露在身邊常有疲勞駕駛的高度交通風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