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妹回鄉很薪酸!只領基本薪資「含全勤獎金」 一票人嘆黑心

一位女子從台北回到嘉義老家就職,薪水卻只有基本薪資。(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位女子從台北回到嘉義老家就職,薪水卻只有基本薪資。(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雖然許多人為了工作機會、薪水等原因,選擇到大城市發展,但也有不少人選擇回鄉。一位女子從台北回到嘉義老家,選擇了一間連鎖美容公司就職,沒想到工時長達10小時、月休6天,薪水卻要加上全勤獎金2千元才達到基本薪資27470元,讓她好奇「請問鄉下地方薪水和待遇都是這樣的嗎?」,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許多網友紛紛直呼黑心。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她在嘉義找了間連鎖美容公司就職,雖然離住家很近,但工時10小時、月休6天,沒有特休、年假要扣假,薪水基本薪資27470元則是包含了全勤獎金2千元,「想加錢只能認真做業績」,同事休假時還得再加班2小時,讓原PO忍不住質疑,「請問鄉下地方薪水和待遇都是這樣的嗎?」

對此,許多網友紛紛回應,「根本是黑心老闆」、「怎會想回嘉義,雲嘉就業環境不太友善」、「是,南部就是如此」、「有些中北部亦是如此,偉哉資方」、「不如去台積當技術員」、「妳怎麼會找這樣的工作…這種薪資還不如去當超商或是居服員…」、「鄉下沒有勞基法」、「我在加油站打工都比這個多…」。

事實上,根據宸星法律事務所官網說明,《勞基法》未規定全勤獎金,因此沒有強制規定,過去勞動部有函釋解釋, 全勤獎金是視勞工的出席狀況而發給,屬於「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因此算是平均工資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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