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今宣判 聽律師講案情才驚覺「原來我是安捏被起訴」
國民黨籍宜蘭縣長林姿妙遭檢方指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涉嫌利用人頭戶洗錢等四案,宜蘭地院近2年時間審理,終於將在今(31)日下午2時30分宣判,林姿妙今日上午前往縣務會議表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過據了解,林姿妙近日律師詳細解釋起訴理由,林姿妙聽完恍然大悟:「原來我是安捏被起訴」連想都沒想過。
案子起因林姿妙在首任縣長任期,因2019年涉入羅東鎮1558地號免徵土地增值稅圖利地主112萬元,後來地主又持續提供98號地號土地,作為2020韓國瑜競選總部使用,讓負責籌設的林姿妙免於拆除與重搭費用,共獲利240萬元;另外,檢方後來將林姿妙涉嫌利用人頭戶洗錢金額高達7844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聲押,法官裁定80萬元交保。
檢方最後在2020年8月23日,林姿妙登記參選前一週,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偽造文書等罪名起訴,並求處重刑20年,褫奪公權5年;特殊洗錢罪求處2年6月、併科罰金200萬元。
全案於10月23日辯論終結,預計將在今日下午宣判,林姿妙今日上午前往縣務會議表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過據《聯合報》報導,律師團隊近日把詳細案情及檢察官的起訴理由,向林姿妙詳加分析說明後,林姿妙恍然大悟,「原來我是安捏被起訴」,根本沒有想過會將兩件不同事情串在一起。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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