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綠案未偵結 陳啟昱延押2月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被羈押,台南地方法院13日裁准延押2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被羈押,台南地方法院13日裁准延押2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台鹽實業前董事長陳啟昱被控掏空子公司台鹽綠能落跑被通緝,逃亡25天投案後遭裁定羈押禁見。由於檢方此案尚未偵結,經聲請延押2個月後,台南地院13日裁准,從今年1月25日起延押禁見2個月,陳確定須在台南看守所度過農曆春節。

南檢去年10月22日搜索台鹽綠能、台鹽實業及相關涉案人員住處共32處,並傳喚陳等19名被告及15名證人後,發現陳擔任台鹽董事長任內,涉嫌利益輸送掏空台綠,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聲押陳、前台綠總經理蘇坤煌、前台綠副總經理郭政瑋及鴻暉國際負責人蘇俊仁、晁陽開發負責人戴妤倩等5人。

不料,台南地院去年10月24日卻以罪嫌不足全數無保請回,南檢隔天雖火速向台南高分院提抗告獲發回更裁,但地院去年11月1日重開羈押庭時,陳已經人間蒸發不知去向,事後被檢方發布通緝。

經賴清德總統在民進黨中常會喊話,去年11月25日上午,陳才由律師陪同主動前往南檢報到,外界質疑都「喬」好了,他才甘願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嫌,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及串證之虞,依法當庭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眼看2個月的羈押期限將屆滿,南檢以案件尚未偵結聲請延押陳,經台南地院訊問後也認為,陳未就全部犯罪事實完全坦承,顯然保留部分情節,加上此案涉案人數甚多、金流往來龐雜且龐大,尚待檢警傳喚及清查;另有扣案的證據及相關行動裝置內容仍需調查,以及相互勾稽比對研判,因此原本的羈押原因及必要性仍未消滅,檢方聲請延押有理由,裁准從1月25日起再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