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證實:收到綠委聲請《憲訴法》釋憲、暫時處分
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提出的《憲法訴訟法》覆議案,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長楊皓清證實,今天(15日)已經收到民進黨委員具狀聲請《憲訴法》的法規範憲法審查與暫時處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就「司法訴訟實務上關於預防性權利救濟之適用」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針對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詢問,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找人以他案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司法院是否收到相關聲請案?以及藍委吳宗憲說,法律尚未生效前不能成為聲請釋憲標的,我國的違憲審查都是針對已生效法律,楊皓清說,預防性權利救濟與暫時處分是分開處理,假如預防性權利救濟定位在準用行政訴訟法或民事訴訟法的將來給付之訴,目前是沒有收到。
至於暫時處分,楊皓清表示目前針對《憲訴法》聲請暫時處分有收到1件,是人民聲請,今天也已收到民進黨委員具狀聲請《憲訴法》法規範憲法審查與暫時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