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手寫信控霸凌案「官官相護」 台鐵:秉公處理

台北市 / 殷名慧 綜合報導

台鐵產業工會日前指1名楊姓員工2022年起遭台鐵人資處長職場霸凌,台鐵卻官官相護,以違法程序推翻合法決議。楊姓員工昨(2)日以手寫信,要求勞動部及交通部站出來替他主持公道。台鐵晚間對此表示,一切秉公處理。

台鐵產業工會指出,楊姓員工反映,指控從2022年起一再遭台鐵人力資源處吳姓處長職場霸凌,台鐵卻以違法的程序推翻合法的霸凌調查委員會決議,要求交通部懲處該處長,勞動部也應表態。而11月29日在說明楊姓員工遭霸凌記者會上,台鐵產業工會也指控涉霸凌主管的「個人聲明」,是由台鐵公共關係科長送至現場,此舉表態台鐵與職場霸凌加害者攜手站在一起。

而該名楊姓員工也發出一張手寫信,指自己的案件與許多的受害者一樣,是現在正在處理及進行中的職場霸凌案件,要去等待未來修正的法律程序並無實際幫助,更需要的是勞動部長洪申翰、交通部長陳世凱親自站出來替他主持公道,「予以台鐵糾正,不能再放任、縱容台鐵如此替職場霸凌加害者護航」。

楊姓員工強調,洪部長雖承諾會努力建構友善職場安全環境、盡速研議強化相關法制,說過一定會接住每一位同仁的陳部長卻未有任何的回應,未見2位部長針對職的案件有所表態,著實讓人失望。

吳員聲明請託他人送至會場 台鐵:該發送行為不妥,另案予以懲處

對此,台鐵公司說明,員工如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公司均依據勞動部「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訂定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建立職場不法侵害通報機制及處理程序,並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超然公正的調查及處理。

台鐵說,外界所稱遭台北市勞動局勞動檢查處指台鐵未依規定執行預防計畫做成違法決議部分,是4月24日勞動檢查處派員檢查發現的應改善事項,是人資處未辦理檢核預防措施,台鐵已依預防指引辦理檢核紀錄。

台鐵表示,公司的預防計畫是依勞動部的預防指引所訂定,有關改善事項針對申覆程序的提示,公司也已完成修訂。另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因當事人提起申訴,為求妥善周延處理,公司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組成,經委員會討論做成決議,並無違法決議的情形。

另外,台鐵表示,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77、78條規定,對服務機關所為的管理措施處置認為不當,於30日內向服務機關提起申訴,如不服服務機關函復者,30日內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再申訴。

台鐵說,這起員工指控的霸凌案,兩造當事人均有依據救濟管道提出救濟。公司針對兩造當事人的申訴及再申訴決定,以及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所做成的決議,均予以尊重並依規定秉公處理。

台鐵表示,被指控霸凌者製作個人聲明及請託他人至會場發送是屬個人行為,台鐵也認為不妥,將另案針對不當行為人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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