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回歸社會」沒用!中捷隨機砍人凶嫌遭法院認證有逃亡風險…延押2月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今年5月,台中捷運發生隨機砍人案,凶嫌19歲洪姓護專生案發後收押至今,法院裁定再延押2個月。(圖/資料照)
今年5月21日,台中捷運發生隨機砍人案件,19歲洪姓護專生在捷運車廂內持刀砍傷「長髮哥」許顯瑞及呂姓高中生,遭台中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洪嫌落網後曾表示「出獄後會再殺人」,到了庭審期間又改口稱「很後悔、不會再犯」,還說自己「終究要回歸社會」。對此,法院認為洪嫌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羈押原因未消滅,裁定延遲羈押2個月,至明年1月25日。
回顧案發原因,洪嫌自稱對家庭、求學不滿,想藉由在中捷上殺人,讓全國看見自己,才刻意挑在北捷鄭捷隨機殺人10周年當天行兇,被檢察官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名起訴。
▲洪嫌(右一)犯案後曾嗆「出獄會再殺人」,庭審期間改口不會再犯,法院認為洪羈押原因未消滅,裁定延押2月。(圖/資料照)
案發後,洪嫌在偵查期間曾喊「出獄後會再殺人」,遭檢方聲押獲准;全案於今年6月起訴,7月時法院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9月時又延長羈押2個月,延至今年11月25日。
11月8日,台中法院進行延押庭,洪嫌出庭態度丕變,表示自己一直在反省,強調根本沒要殺人的意思,還說「當時只想找一個消滅自己的理由」,且自己在看守所裡也沒有違規,證明自己有在變好。並強調「不是犯一次錯的人,就要面對永不被原諒的眼光,他終究要回歸社會,希望法官在下次開庭時再次好好看待他。」
此番言論遭檢察官當庭反駁,認為洪嫌並未真正認罪、悔悟,應延長羈押。法院審理後認為,洪嫌在大眾運輸工具上犯案,犯罪情節重大,對社會治安危害甚鉅;又涉犯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重罪,有伴隨逃亡高度可能,原羈押原因未消滅,裁定自11月26日起,延長羈押2月,至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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