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旅住宿須自備沐浴乳?環境部緊急澄清
今年起飯店業者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有民眾抱怨有業者直接變成不提供,或趁機漲價,百萬網紅Cheap認為,額外花錢買備品沒有比較環保。對此環境部再次澄清,強調入住民眾若有需求,仍可向旅宿業者提出,環境部並未禁止業者供應一次性備品。
今年起飯店業者配合新政策,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引發住宿網友抱怨,近日在網路掀起熱議。不過針對「飯店沒有提供一次性備品,就連沐浴乳、洗髮乳都要自己準備」、「飯店不能主動告知,只能等待客人詢問,任何提供備品的意圖都被認定犯規」等民眾誤解,環境部十三日提出兩點澄清。
首先,「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定,業者不得提供小於一百八十毫升的小瓶裝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4種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但旅宿業可於盥洗沐浴室改以陳列大於一百八十毫升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 等方式,供消費者使用。 其次,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等六種個人衛生用品,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但在飯店附屬設施、服務設施、客房以外的經營設施陳列者不在此限,如SPA、三溫暖、游泳池、按摩設施、健身房等。此外,旅宿業除在訂房時提醒民眾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外,民眾入住時若未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可向旅宿業提出需求,由其免費或販售提供。
環境部表示,新規定早在二零二三年七月已對外公告,主要分為兩大類管理。第一類是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包括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乳液等四種,業者不得提供小於一百八十毫升的小瓶裝產品,但可改以大容量固定式瓶裝或掛壁式等方式在房內提供。
第二類則是個人衛生用品,包括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浴帽等六種物品,雖不得在房間內主動陳列,但飯店仍可應旅客要求,以免費或付費方式提供。此外,在SPA、三溫暖、游泳池等附屬設施則不受此限制。
據了解,部分旅宿業者透露,依照主管機關規定,業者不得主動告知或張貼相關備品訊息,僅能在旅客詢問時回應。這樣的規定讓第一線服務人員面臨兩難,也讓不少旅客感到不便。環境部強調,此政策目的在於減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呼籲民眾配合環保政策,也建議旅客出遊時可視需求自備個人盥洗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