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修法 立委與民團籲改性別比例1/3

立委范雲、吳思瑤、黃捷與婦團舉行「拓展基層女性參政機會,縮減女性參政城鄉差距」記者會。(圖/周志龍攝)
立委范雲、吳思瑤、黃捷與婦團舉行「拓展基層女性參政機會,縮減女性參政城鄉差距」記者會。(圖/周志龍攝)

[周刊王CTWANT]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3日)排審《地方制度法》草案,立委范雲、吳思瑤、黃捷今與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六個婦團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地方制度法》修法不應落下婦女參政,「1/4婦女保障名額」應修改為「1/3性別比例原則」,同時呼籲內政部盡快提出相應的《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以拓展基層女性參政機會,縮減女性參政城鄉差距。

范雲指出,《地方制度法》已超過25年未修正,當時修正的1/4婦女保障名額,實質上只有保障至1/7席次,且未能保障當選人數低於四席,人口較少的選區,以2022年地方選舉為例,全國有22.11%的議員選區沒有女性當選,46.71%的鄉鎮市民代表會沒有女性當選,城鄉差相當嚴重。

與會者指出,「1/4婦女保障名額」使女性候選人有機會以很少的票數當選,如此一來,對同黨的其他男性候選人有利,因為本來會投給這個黨的選票,就會從這個女性身上分到其他男性候選人身上。因此,「1/4婦女保障名額」的重要意義在於「鼓勵各政黨積極提名女性」,特別是鼓勵政黨提名有競爭力的女性候選人參選,以贏過對手政黨提名的女性候選人;正因為出來競選的都是有競爭力的女性候選人,越來越少女性候選人須依靠婦女保障名額當選。

針對今日內政委員會徐欣瑩召委排審地方制度法,范雲認為,「最應該做的是這個性別三分之一修法,而不是第三位副市長。」范雲呼籲,徐欣瑩應召開公聽會廣邀集婦團討論,而非為特定政治利益,倉促修法;她強調,地方制度法修法,真正要改的是促進性別平等的平權1/3,不是增加財政負擔、需求不確定的特權第三位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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