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懶人包:大法官七位提名人是誰?大法官缺額可能引發哪些問題?

大法官人事案將於12月24日行使同意權投票,因憲法訴訟法修正案已三讀通過,大法官人事牽動朝野攻防。依規定,大法官須經立法院同意才能上任,但針對總統賴清德提出的大法官名單張文貞、姚立明、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國民黨立院黨團傾向「全數封殺」。究竟大法官是什麼?擔任資格是什麼?大法官選舉制度為何?大法官七位人選是誰?大法官缺額可能引發哪些問題?Yahoo奇摩新聞編輯室帶你一次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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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emale judge is taking a final sentence after reading documents and is aboutto hit a gavel on wood.
大法官人事案將於12月24日行使同意權投票,各界都在關注。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大法官是什麼?擔任大法官資格為何?

大法官可說是國家的憲法守護者,依中華民國憲法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大法官掌理下列四項職權:

  • 解釋憲法。

  • 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

  • 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 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大法官之所以稱作「大法官」,是為了與普通法官做出區隔,一般法官的工作是審理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種案件做出裁判;而大法官主要的任務則是解釋憲法,從事「違憲審查」。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官網,任職大法官者須超出黨派之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

你可能好奇擔任大法官有哪些條件?根據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第1項規範,擔任大法官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曾任實任法官15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 曾任實任檢察官15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 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25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

  • 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12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5條第4項所定主要法律科目八年以上,有專門著作者。

  • 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從事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研究而有權威著作者。

  • 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大法官選舉制度為何?

司法院設大法官共15人,其中兩人分別兼任院長與副院長;大法官是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透過權力分立相互監督制衡。換句話說,誰當大法官不是總統說了算;立法院也不能另外找總統提名以外的人來擔任大法官。

大法官無統一屆次,每個人的任期都是八年,獨立計算且不得連任;1997年起,大法官實施「交錯任期制」,15位大法官被分為七人、八人共兩組,每四年有一半的人任期屆滿。至於擔任司法院正、副院長的大法官,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規定,不受任期之保障。

大法官提名名單到了立法院,在立委表決前,會先在立法院內經過「全院委員會審查」及「表決是否通過」的程序。

全院委員會審查

由立法院院長擔任主席、全體委員所組成的全院委員會進行審查。根據法律百科資料,審查過程中須舉行公聽會,會邀請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及社會公正人士共同參與;而被提名人需用書面或列席針對立委的提問進行說明與答詢(如死刑存廢、MeToo事件、修憲門檻等議題的看法)。

立法委員表決是否通過

全院委員會審查完畢後,會提出審查報告,再將人事同意案送回院會,由全體立法委員就每位被提名人以記名投票方式逐一表決。提名人必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同意,才算通過。

大法官七位人選是誰?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1項規定,大法官須經立法院同意才能上任。而15位大法官中,有七位任期已於10月31日屆滿,目前僅剩八位大法官;總統府於8月30日提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提名案之同意權咨文,咨請立法院同意見復後任命。

那麼,這次備受討論的七名大法官提名人究竟是誰呢?根據「113年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簡介」本次的大法官被提名人共七位,統整如下表:

憲法訴訟法三讀通過,藍綠白怎麼說?

立法院20日在藍白兩黨挾人數優勢下,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未來除另有規定外,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十人以上參與評議,且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九人;也就是說,未來違憲裁判的門檻變得更高。

國民黨、民眾黨:避免偏頗意見做成判決 盼憲法法庭正常運作

翁曉玲表示,修法目的是為了避免少數大法官持偏頗的法律見解,做出重大憲法判決。她強調,癱瘓憲法法庭的是總統,作為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立法院,理應要善盡把關大法官之責,不能讓不適任的候選人成為司法院院長 、副院長和大法官,才是真正的恪遵憲法。

相較於國民黨正準備全面封殺大法官人事案,民眾黨態度則較為趨緩,民眾黨立委吳春城則指出,民眾黨團也希望讓憲法法庭正常運作,但這是總統賴清德與執政黨的責任,不能一意孤行、沒有溝通,推給在野黨承擔。

民進黨:踐踏司法權、扼殺人民釋憲權

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抨擊,該修法在委員會快轉過水,甚至朝野協商沒進行半次,到表決前最後一刻才拿出黑箱條文,尤其是藍白兩黨提出的草案是「換湯不換藥」,同樣都是踐踏司法權。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痛批,憲法訴訟法修正,將帶來巨大負面影響,「藍白聯手癱瘓憲法法庭侵害人民權益」;民進黨立委郭昱晴指出,憲法法庭是保障憲法的核心,大法官與憲法法庭存在的目的是服務人民,釋憲聲請有高達96.69%與人民權益請願相關;在野黨之所以癱瘓憲法法庭,就是因為國會擴權法案有90%以上機會將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

大法官缺額可能引發哪些問題?

12月24日將行使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投票,讀者朋友可能想問,如果國民黨真的全數否決總統提案的大法官人選會怎樣?法律百科資料指出,若被提名人未獲得過半立委同意,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31條,總統或行政院院長應另提他人咨請或函請立法院同意。

倘若此次被提名人中,有人未獲同意而發生缺額,依過去憲法訴訟法第30條規定,暫不影響憲法法庭運作,仍可由當下現有的大法官來審理、裁判;但憲法訴訟法修法後,釋憲判決門檻提高,必須有十位以上大法官參與評議、九位以上大法官才能宣告違憲。倘若此次七位大法官都被否決,總統就必須要在兩個月內提出新人選。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立法院擁有憲法機關人事同意權,但若立法院一再擱置、消極不行使,也會因為破壞國家的憲政秩序而違憲。目前洽逢新舊任大法官任期空檔,僅剩八名大法官,在新法上路之後,若立法院未通過新任大法官,憲法法庭將面臨無法進行任何釋憲的窘境。

撰稿記者:陳昭容

核稿編輯:游婉琪

參考資料

大法官職權(司法院大法官)
法科編輯室專欄/誰可以當大法官?簡介司法院大法官的任命程序(法律百科)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院總第20號 委員提案第11006755號(立法院)
立法院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之新聞稿(司法院)
藍白聯手癱瘓憲法法庭侵害人民權益(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臉書粉絲專頁)
藍白癱瘓憲法法庭(民進黨立委郭昱晴臉書粉絲專頁)
現任大法官(憲法法庭)
總統府送交總統咨文請立法院行使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提名案之同意權(總統府)
113年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簡介(總統府)
Q49 : 要幾位大法官投同意票才能做成憲法法庭判決?(司法院)
釋字第632號解釋(憲法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