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直言 不公布、不副署皆違憲

憲訴法修正案,是否順利生效,牽動朝野攻防。圖為憲法法庭牌銜。(本報資料照片)
憲訴法修正案,是否順利生效,牽動朝野攻防。圖為憲法法庭牌銜。(本報資料照片)

《選罷法》等3法的修正案三讀通過後,綠營從府院的角度如何反制,成為關注焦點。針對行政院長是否可拒絕副署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案,引發憲政爭議。台大政治系教授左正東直言,如果總統不公布或行政院長不副署是違憲的,從過去案例,民主化30多年來沒看到這樣情況。

台師大政研所教授曲兆祥也強調,若總統不公布法律視為違憲,且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長並沒有副署權。

左正東直言,過去陳水扁總統任內,立法院通過針對陳水扁《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陳水扁身為當事人也公布,就法律上來說,如果總統不願意公布,只有一個選擇,就是由行政院對立法院提覆議,這是憲政上唯一的選擇。

針對副署權,左正東說明,行政院長副署表示連帶負責,過去是要彰顯行政權在行政院長而不是在總統。過去慣例,前總統李登輝主張某些重大軍事決定,總統可以不用行政院長副署,因為認為這是總統權力,不用行政院長負責。

他說,若賴清德總統公布、不要行政院長副署,意味此事非行政院的權限,而是總統權限,他強調,只要總統公布,不副署不會影響法律生效效力。

曲兆祥也認為,不公布法律就是違憲,若立法院通過的法案、行政院沒有覆議的話,總統一定要通過,否則就違反《憲法》第72條。且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長並沒有副署權。

曲兆祥強調,總統依法公布《憲法訴訟法》後,就要適用新法,難以有空窗期讓民進黨用釋憲拖延,而若要用憲法法庭對憲訴法釋憲,也會有落入球員兼裁判的局面。

左正東也說,法案在被宣告違憲之前,就是有效的,若憲訴法公告生效,憲法法庭的門檻將適用新法,他聽賴總統日前講法,看起來不見得要請大法官釋憲,因為大法官人數不足,至於賴總統所謂「更大的民主」為何,有一個猜測是賴總統要用公民投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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