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涉貪案31日午後宣判 林姿妙:光明磊落信司法公正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等4案,今(31)日下午2時半,宜蘭地方法院將宣判,林姿妙上午照常主持擴大縣務會議。

宜蘭縣長林姿妙說道,「姿妙光明磊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謝謝。」

檢方指控,林姿妙涉嫌指示縣府官員,圖利地主免徵土增稅,換取搭設和拆除2020年,總統大選宜蘭競選總部的費用,更有7844萬元的財產來源不明,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起訴,涉貪更求處20年重刑。

林姿妙則批評檢方先射箭再畫靶,定好方向後劍指她,更以恐嚇、羞辱的方式不當取供,更偽造通訊譯文與筆錄,虛構犯罪事實。

4案共有15名被告,涉案的縣政府官員交通處長黃志良、勞工處長康立和等人,今日也照常出席縣務會議,如果林姿妙因為貪污被判刑有罪,縣長職缺將由副縣長代理,縣政府一級主管也可能因案有變動,影響不小,各界持續關注宣判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