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逮捕令今晚到期擬申請延長 南韓公調處撤回警方接手要求

南韓總統尹錫悅因於去(2024)年12月3日深夜短暫發布戒嚴令,遭彈劾停職並面臨刑事調查,本月3日上午,南韓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持法院批准的逮捕令至官邸欲逮捕尹錫悅,但受到戍衛官邸的陸軍首都防衛司令部第55警衛隊阻撓,雙方僵持約6小時後,公調處最終宣布暫停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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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公調處向代理總統崔相穆發文,要求下令總統警衛處不要阻撓拘捕任務,然而崔相穆並未回覆,由於逮捕令將於6日午夜到期,公調處因此發文,要求改由警方執行逮捕。

公調處說明,依法逮捕令可委由他人辦理,考量專業性後,認為委由警察廳國家調查總部執行是最有效率的做法,至於調查權部分,公調處表示不會移交,但也不排除會在適當時機點移交案件。

公調處也宣布,預計向法院聲請延長逮捕令的有效期限,公調處次長李在承(音譯)說明,「原則上逮捕令的有效期限是7天,但也可以經由法官批准延長。我們將聽取國家調查總部意見,若有需要就會提出申請。」

尹錫悅所屬的國民力量黨批評,公調處只轉交逮捕執行工作,卻不移交案件的行為荒謬,並指控公調處無調查權,其逮捕行動已導致國家陷入混亂,嚴重破壞法治與憲政秩序。

南韓警方則表示,公調處未經事先協商就發出公文,目前正在進行法律研討,決定第二次執行逮捕的具體方向。

共同民主黨籍國會議員尹建永轉述警方說法,警察廳國家調查總部認為公調處的要求存在濫權可能,並指出逮捕令應由公調處為主、警方為輔共同執行,若公調處無法執行逮捕,國家調查總部將連同調查權一併接手。

當地時間下午2時許(台灣時間下午1時許),南韓警方表示,經過協商後,確認將繼續與公調處合作,此外也不排除將在第二次執行逮捕令時一併逮捕現場妨礙者。

公調處也發布新聞稿表示,同意國家調查總部的看法,即調查這樣嚴重的案件時不能留下任何爭議,因此未來仍然將在調查小組的體制下共同執行逮捕令。

此外尹錫悅昨(5)日表示,將向檢方檢舉參與3日逮捕行動的150多人,並指控其涉嫌妨礙特殊公務執行、侵入特殊建築物、違反軍事基地及軍事設施保護法等罪名,但韓聯社報導指出,6日上午尹錫悅委由律師提出的訴狀中,指控對象僅包含公調處長、代理警察廳長、代理國防部長等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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