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更新!高市議員黃紹庭涉詐1455萬助理費遭雄檢起訴 獲以150萬交保
國民黨高市議員黃紹庭涉及浮報助理費案。雄檢偵結,分別將詐領一千四百五十五萬餘元並全部繳回的黃紹庭和其妻及十二名助理等十四人,依貪污等罪起訴,但檢方認為黃坦承犯行,向法院求處從輕量刑。廿八日傍晚黃紹庭移審雄院後,獲法官裁定以一百五十萬交保,但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並予以電子監控。
承審法官認為黃所犯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但考量起訴的犯罪事實,被告均已自白,且經檢察官相當調查後,已有一定程度的鞏固,因而認為黃提出一百五十萬元的保證金,准予停止羈押。至於電子監控方式:則持專用手機,於周四、周日晚間自拍,並同步上傳到科技設備監控中心。
黃紹庭並於晚上八時七分許,在辦完交保及安裝電子監控設施後,由律師陪同步出雄檢後離開。
檢方調查,黃紹庭(五十四歲,在押)自一0三年十二月廿五日起迄今,歷任高雄市議會第二、三、四屆議員,竟挪用助理補助費,並分別和助理其妻李○慧(五十四歲)、李○燕、蔡○秀、林○伶、蔡○玲、周○錚六人,以未實際從事助理工作的黃○滿、李○霖、黃○山、劉○茂、李○文、蔡○富六人,為人頭助理及低薪高報方式,於第二、三、四屆議員任期期間,詐領總額約為一千四百五十五萬餘元。
其中人頭助理部分約為一千三百零九萬五千餘元、低薪高報部分則約為一百四十五萬五千餘元,足以損害市議會對於市議員遴用助理補助費用管理、核銷的正確性。
一一三年九月廿六日清晨六時許,檢調兵分十路前往黃紹庭的住家兼服務處、市議會辦公室等地搜索,查扣公用電腦、助理銀行帳戶存摺、手機等物,並帶回黃的父母、助理共十七人到案,同年九月廿九日行蹤不明黃紹庭搭機返台,隨即被檢方拘提到案,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全案業經檢察官積極完備事證,並於十一月廿七日偵結公告,依法起訴黃紹庭及其妻李○慧和人頭助理共十四人。
檢察官偵結,認為黃紹庭惡性重大,但念其坦承全部犯行,並配合指證共犯,又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一千四百五十五萬餘元,建請法院念其已盡力彌補犯罪損害等情,予以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