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覆議咨文送抵 政院:審慎評估下一步

行政院。(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10日否決行政院提出之《憲法訴訟法》覆議案,立法院今日將覆議案咨文送交行政院、總統府。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已於今日下午4時35分,收到立法院函知有關本院就憲法訴訟法移請立院覆議結果,而為維護權力分立的憲政體制正常運作,行政院將審慎評估下一步的作為。

立法院今日將覆議案咨文送交行政院、總統府,賴清德總統最遲應在23日公布,新法最晚25日生效,行政院已研議3種救濟方式,包括一、法案公布未生效期間,提出民事、刑事訴訟時常有的「預防性權利救濟」;二、總統公布後,但法案還未生效3天內,循釋憲途徑並聲請暫時處分;三、法案生效後再走釋憲、聲請暫時處分。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已於今日下午4時35分許,收到立法院函知有關本院就憲法訴訟法移請立院覆議結果。為維護權力分立的憲政體制正常運作,行政院刻正就所蒐集的相關資訊,進一步徵詢學者專家意見,依照憲法所賦予的權力,審慎評估下一步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