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覆議案遭否決 王鴻薇:總統府應10日內公告實施 讓新法上路
立法院昨天記名投票表決行政院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法所提覆議案,藍白挾人數優勢,覆議案遭否決。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今天表示,立法院會同時發函通知行政院、總統府,總統府收到通知後,應在10日內公告實施,讓新法上路。
立法院昨天記名投票表決行政院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法所提覆議案,藍白挾人數優勢,有62位立委「贊成維持本院原決議,即反對覆議案」,「反對維持本院原決議,即贊成覆議案」為51票,覆議案遭否決,闖關失敗。
王鴻薇今天表示,在否決覆議案後,立法院會同時發函通知行政院、總統府,總統府收到通知後,應在10日內公告實施,讓新法上路。而此次憲訴法修法新設計,是自公告之日起實施,行政院、司法院並無裁量權,可以延後實施。
王鴻薇解釋,這是因為過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案,立法院修法NCC組織條例後,行政院竟投機取巧,不予公布實施。總統府、司法院都應根據法律程序,完全遵守,不應該再有投機取巧或想用各種方式,阻擋新法生效。
王鴻薇也說,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提出的憲法訴訟法覆議案後,竟傳出政務委員林明昕提出「預防性權利救濟」,也就是該法還未公告實施前,就可聲請釋憲或暫時處分。從中華民國行憲以來,從未針對還未公告施行的法律,憲法法庭受理釋憲或暫時處分,民進黨是否想要破天荒開此惡例。
王鴻薇指出,不清楚這是否為林明昕個人意見,但當憲訴法、選罷法、財劃法修正通過後,也有一堆人提出點子,例如總統不予公告,行政院不予副署,這都是違憲的行為。奉勸民進黨不要毀憲亂政,惡例一開,永無寧日,破壞憲法體制,莫此為甚。
身兼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的立委李彥秀說,覆議失敗後,總統就必須依法公布法律,提出釋憲及緊急處分是行政院或少數黨立委的憲政權利。她要提醒民進黨,三讀通過且經過總統公布的憲訴法,就是中華民國的法律,不論是政府、大法官、人民都必須遵守法律。
李彥秀指出,由於日前總統賴清德提名人選的不適任,所提大法官都未獲通過,所餘大法官8人,既然沒有達到最低開會門檻,依法就是不能開會。治本之道,就是賴總統立刻補提名大法官人選,讓憲法法庭重新運作。
李彥秀強調,根據最新民調,有56.7%的民意支持憲訴法修正,反對的比例僅有30.6%。即使是民進黨的支持者,支持憲訴法修正的比例也有54.5%,反對的比例僅有34.3%。絕大多數的民意,包括民進黨的支持者,都是支持憲訴法的修正,這就是更大的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