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 傳林明昕找人送案 司法院曖昧

法界13日傳出有人針對《憲法訴訟法》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傳出是政委林明昕找人送案,對此司法院表示「不方便說明」。圖為立法院10日處理行政院所提《憲法訴訟法》覆議案記名投票,覆議案不通過。(本報資料照片)
法界13日傳出有人針對《憲法訴訟法》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傳出是政委林明昕找人送案,對此司法院表示「不方便說明」。圖為立法院10日處理行政院所提《憲法訴訟法》覆議案記名投票,覆議案不通過。(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10日否決行政院提出的《憲法訴訟法》覆議案後,總統府和行政院13日下午陸續收到立院覆議案咨文,強調將在合法合憲前提下,審慎評估下一步作為,民進黨團揚言暫時處分與釋憲,都準備好,會即刻提出。法界13日傳出,已有人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傳出是政委林明昕決定採預防性權利救濟並找人送案,對此,政院人士駁斥,稱所有救濟方式仍在評估中;司法院表示,「不方便說明」。

政院昨天下午4時35分、總統府下午4時48分收到《憲訴法》覆議案咨文,依規定時程,總統最遲23日前公布,新法最晚25日生效;若想趕在年假前完成救濟程序,勢必本周就要公布。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表示,覆議失敗後,只有一個途徑,就是暫時處分及釋憲。

《憲訴法》釋憲綠營研議3種途徑,首先是法案未公布、未生效期間,提出「預防性權利救濟」,其次是行政院長副署後、總統公布後,法案還未生效的3天內,提釋憲並聲請暫時處分,另一是如同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案,等法案生效後再走釋憲及暫時處分的司法救濟途徑。

法界指出,3種方式,牽涉適用舊法或新法的考量,對綠營來說,大法官未補足額,當然是舊法最有利。也就是說,如果要凍結《憲訴法》的修法上路,目前8名大法官只要5人同意,就可裁准。

至於何時提釋憲及暫時處分,司法院大法官有沒有主動聲請?行政院或政務委員代表是否已遞狀?司法院昨僅表示,「有人民聲請暫時處分的案件,但憲法法庭只就受理的案件公開相關書狀,其他聲請案件資訊不方便多做說明。」

如果依照政委林明昕提出「預防性權利救濟」方式,在總統公布前、法律未生效前提釋憲案及暫時處分,現有8名大法官中「有過半」是林明昕的老師、同學及法界友人,提釋憲的時機點,是否為大法官傳授「密技」指導,也惹來大法官透過「裡應外合」球員兼裁判的非議。

代理司法院長的大法官謝銘洋,日前已公開表示《憲訴法》修法對憲法法庭的運作造成問題,心證已揭露。再加上判決國會改革法案違憲的大法官蔡宗珍、立場相近的陳忠五、尤伯祥、呂太郎,以上已5人,一旦決戰憲法法庭,未來大法官的裁判結果,不言而喻。

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指出,樂見民進黨照程序來,依據新生效的法律,憲法法庭暫時處分庭會因大法官人數不足無法召開,「解決僵局最好的方法,就是賴及早提名超乎黨派、專業的合格大法官給立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