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覆議案今表決 若否決行政院不排除釋憲

《憲法訴訟法》日前依在野黨版本通過,行政院已提出覆議,立法院今(10)日預計將表決覆議案,且拒絕讓行政院長出席說明覆議案,據瞭解,今日覆議案否決機率高,但行政院盤算,還有至多13天的緩衝時間,可提出釋憲等作為。

立法院日前在國民黨、民眾黨席次優勢之下,通過《憲訴法》修正案,修法版本中,限制憲法法庭必須有10人以上大法官參與評議才能做出裁判,且違憲宣告必須有九人以上大法官支持,然而適逢大法官任期交接,目前僅有8席大法官,憲法法庭將因新法上路而停擺。《憲訴法》通過後,總統賴清德提名的7名大法官,也全數被立法院三黨封殺。

立法院今日已將覆議案列為院會報告事項,國民黨團已經喊話,將提案在上午召開全院委員會,下午變更議程進行覆議案投票,國民黨、民進黨也分別祭出甲級動員因應覆議案,國民黨更放話,要在最短時間內否決覆議案。

針對憲訴法的僵局,卓榮泰昨日表示,希望立法院針對重大爭議、窒礙難行的法律案,能夠再次審慎討論,但對於立法院拒絕讓行政院列席報告覆議案,「連最基本的說明都沒有,絕非遺憾可以形容。」

卓榮泰表示,憲法法庭還有447件人民救濟聲請案還在排隊,高達99%案件都涉及人民權利,不容許被破壞,如果因為新法修正,導致憲法法庭開會人數不足,無法做成決議,將重剝奪人民基本權利,行政院當然要捍衛,有責任也有權利提起覆議,絕非部分立委所說行政院越俎代庖。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則指出,就算覆議遭否決,法案也不會立刻生效,後續還有總統公布、院長副署等流程,約莫10天的時間,總統公布後也要第3天才生效,公布後、未生效的期間,就可以考慮釋憲等可能;司法案件中還有「預防性權利救濟」,也就是目前還沒有實際受到侵害,但未來一定會有,且一來就來不及,這是司法訴訟的常態,不過最終仍看大法官們如何定奪。

閣揆卓榮泰上任至今,已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憲法訴訟法》兩岸提出覆議,後續還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財政收支劃分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法案,也都表態認為窒礙難行,可能將是我國史上提出最多覆議案及憲政救濟的閣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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