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電子腳鐐過年 郭哲敏2億交保

「88會館」招待所負責人郭哲敏(見圖)與其小弟張旭昇,因羈押期滿,新北地方法院諭知郭哲敏、張旭昇分別以2億元、2000萬元交保。(柯毓庭攝)
「88會館」招待所負責人郭哲敏(見圖)與其小弟張旭昇,因羈押期滿,新北地方法院諭知郭哲敏、張旭昇分別以2億元、2000萬元交保。(柯毓庭攝)

涉入地下匯兌新台幣217億多元被起訴、收押禁見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與其小弟張旭昇,本月10日進入一審辯論終結程序,郭哲敏被檢察官具體求刑15年;因2人羈押期滿,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13日諭知郭、張分別以2億元、2000萬元交保,同案被告林秉文因開庭未到通緝。對於郭、張再被裁定交保,新北地檢署表示,將再提抗告。

此次是郭哲敏第4度被新北地院裁定交保。檢方起訴移審後,合議庭2024年4月23日裁定郭5000萬元交保,被檢方提起抗告後改裁羈押禁見;11月8日合議庭再度裁定郭5000萬元交保,檢方再抗告,法院10天後改裁定1億元交保,檢方又抗告,合議庭再改裁定恢復收押禁見狀態至羈押期滿,13日再以書面裁定是否續押。

郭、張2人羈押期滿後,合議庭昨上午評議,認為已無收押禁見必要,各以2億元、2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遵守接受電子腳鐐及居家讀取器等科技設備監控8月及限制住居,並應於每日上午9時、晚間9時,在限制住居處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各1次。

郭下午1時30分籌到2億元,在銀行與法院點清交保金後,下午3時開始設定電子腳鐐設備監控,下午5時許離開地院,面對記者提問「對於林秉文被通緝有想說的嗎?」等提問都沒回應。

林秉文因在審理中逃亡被發布通緝,8日還在臉書囂張嗆聲,更稱「回來時間我決定」,引起譁然。立委昨質疑,刑事局要犯查緝專刊,未公布林秉文通緝資訊。

刑事局表示,發布要案(緊急)查緝專刊,是依據「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主要針對各警察機關偵辦案件中,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或金融秩序的通緝犯,有緊急追緝及告知公眾必要,查緝這類通緝犯具有高度拒捕風險,因此發布專刊協請民眾提供破案線索,並提醒各單位注意執勤安全,加強查緝到案。

刑事局澄清,林遭新北地院通緝後,警政署即有該筆通緝資料,並可於警用小電腦直接查詢。然而因為新北地院迄今未曾協請刑事局發布查緝專刊,遂並未顯示在專刊網站,但不影響其通緝,並已交辦各駐外警察聯絡官全力依法追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