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回收新制元旦上路 業者須協助銷毀個資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國內手機回收率約僅12%,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公告手機回收規定,要求手機製造、輸入及販賣業者負起回收的責任,讓手機能回收後能再循環。2026年起,相關業者應該提報前一年度手機循環率年度執行成果報告,要求循環率應達15%以上,若未達成,應提改善計畫;隔年仍未達成,將依照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規定,處以3萬至15萬罰鍰。

據循環署調查,超過5成民眾將舊手機閒置在家,沒有拿出來回收,進一步調查其原因包括不知道回收點、缺乏回收獎勵,以及擔憂個資外洩。

根據循環署公告,2026年1月1日以後製造、輸入之手機需標示分類回收標誌,且要求手機品牌及販售業者協助負起回收責任,除了於營業場所內設置廢手機回收設施,並於出入口標示回收方式、採取適當銷毀或防範措施,避免洩漏手機個資、提供消費者回收廢手機優惠。

循環署表示,為了讓手機回收行動能持續推進,且納入手機回收及手機租賃、舊機買回或維修等服務,提倡手機回收及循環使用。自2026年起,相關業者應該提報前一年度手機循環率年度執行成果報告,要求循環率應達15%以上,若未達成,應提改善計畫,隔年仍未達成,將依照資源回收再利用法規定,處以3萬至15萬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