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不是抽佣!陳智菡、吳怡萱「是勞務報酬」怒批:黨檢媒一體入人於罪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政治獻金」醜聞,又傳黨內核心成員陳智菡、許甫、黃瀞瑩、吳怡萱恐違反《政治獻金法》,從證人轉列被告。對此,吳怡萱、陳智菡皆嚴正批評,強調是抹黑、入人於罪、人格摧毀。

相關報導今(18)日指出,民眾黨透過4人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利用「折扣碼」發出、銷售KP競選小物,從中可再抽佣分潤,但因佣金疑與政治獻金有關,因此可能轉列被告。

對此,吳怡萱強調,大家是實際付出勞務,幫忙宣傳木可公司的商品,才從木可取得勞務報酬,如今卻被抹黑是抽佣,還無限上綱,指稱錢來自政治獻金。

吳怡萱說明,木可商品不代表是「募款小物」,勞務報酬也不代表是抽佣或不法所得,檢方沒搞清楚,還配合誤導視聽,「讓我們實際經歷一次何謂黨檢媒一體的人格摧毀」。

陳智菡也說,昨日親身經歷什麼叫「黨檢媒一體」,檢方明明告知,不要對外公布偵查內容,但隔天卻有媒體配合放話,「而且刻意導引去做風向,說我們可能有違法」。

陳智菡駁斥,昨日說明得非常清楚,檢調針對許多基礎事實都搞混在一起,「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競選小物前期有部分進入政治獻金,後期的木可小物純粹是商業販售。

陳智菡又指,昨日自己明確表示,若是檢調沒有釐清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是不同概念,就是在入人於罪,且是非常嚴重擾民行為,因為所有合法行為,都會被認為是不法。

至於是否能從「折扣碼」拿到來自木可的抽佣,陳智菡則說,「幾位同仁、包含我自己有一些勞務報酬,可是他們一直要把勞務報酬說是『帶貨』、『折扣碼』、『抽佣』,我也明確告訴調查官與檢察官,這完全就不是什麼『抽佣』」。

陳智菡強調,當時訊息僅有「第一,我們可以提高宣傳,提高候選人支持度與曝光度;第二,拿到折扣碼就可以打折」,但檢調一直說有抽佣,也絕非網紅帶貨,「上面清楚寫的就是『勞務報酬』,那為什麼要刻意入人於罪?」強調自己不會受到恐嚇。

另,民眾黨議員陳宥丞也稱,新聞像是在帶風向,想把這些所有金流、過程混為一談,「沒辦法接受,因為一碼歸一碼」,勇敢面對,相信司法最後會還給大家一個公道跟公正。

至於競選小物是否是能抽成的合作案,陳宥丞回應,「這部分可能不叫抽成吧!還是要回到當時木可怎樣定義跟支配相關費用。相信對基層黨公職或我們而言,都只是完成我們選舉時間的任務,並沒有所謂要抽成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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